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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工商局领导访谈
开拓创新攻坚克难 扎实推进宁波市打击传销工作深入开展
2012年11月29日 14:24:15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宁波市工商局副局长 邵俊杰

  传销扰乱市场经检秩序,危及社会和谐稳定。做好打击传销工作,对于维护市场秩序,构建和谐社会营造科学发展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全市各级工商机关始终从讲政治、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保持打传工作“零容忍”,把打击传销作为重要工作来抓,长期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露头就打,不断强化宣传教育,完善“打、防、控、管”体系,使传销活动始终在宁波市形成不了气候,较好地促进了宁波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一、2012年宁波市打击传销工作的主要特点

  2012年,宁波市各级工商机关在党委、政府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机关打击传销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发挥市打传联席会议作用,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配合协作,始终坚持以“高压治理、露头就打、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原则,充分发挥工商系统的整体合力,加大宣传力度,着力构建长效监管机制。今年以来,共查处传销案件7件,罚没款35.84万元,教育遣散传销参与人员230余人,捣毁取缔传销窝点16个,移送公安机关涉嫌传销犯罪案件2件,打击传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开展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的部署,我市今年从4月起,集中3个月时间,集中开展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宁波市工商、公安等部门,以“铲除传销生存基础、净化网上网下空间、打击组织领导头目、完善全社会防控体系”为工作思路,以“严惩极少数、教育大多数”为原则,按照《工商公安机关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积极行动,扎实开展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根据统计,专项行动期间,全市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300余人次、车辆800台次、检查场所2300个、出租房2000余间。发现传销案件线索25件,立案查处传销案件4件,罚没款11.04万元,教育遣散传销参与人员230余人,捣毁取缔传销窝点16个,移送公安机关涉嫌传销犯罪案件2件,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000余份。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二)构建横向联防网络,打击传销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在打击传销工作中,充分发挥市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有效遏制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在我市发生,最大限度地有效排除各种隐患,严密控制其危害后果发生。通过建立部门协作机制、教育预警机制、举报网络机制、日常监管和责任追究机制、处置应急机制等五项机制,依托红盾维权网、12315举报网络、社区联络员网络、个私协会员网络等四个网络,将触角延伸到辖区的每个角落,确保第一时间发现辖区内传销活动的情况,做到及时掌握相关线索,适时进行稳、准、狠打击,不给传销活动提供任何发展机会。

  (三)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宣传工作取得新成效。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宣传工作的通知》,我市各级工商部门,充分调动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各自优势,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宣传工作取得新成效。象山、慈溪、海曙、鄞州分局积极开展“无传销小区”创建试点活动,专门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确立由工商部门负责牵头,公安、教育、街道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创建工作机制。为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各分局组织开展了“防止传销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海曙分局将防范传销工作关口前移到社区,把创建无传销社区作为防范打击传销的重要内容,开展了系列的社区主题宣传活动,分别在居民区-青林湾社区,闹市商圈-欧尚超市门前的小广场,学校-宁波工程学院这三个地点开展了主题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鄞州分局深入校园宣传指导,促成万里学院签发了《关于开展“无传销校园”创建试点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学院各系全面开展“无传销校园”创建活动,并成立由学院相关负责人任组长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由学院学生处负责组织实施。开展“三个一”宣传活动,即邀请工商部门上一堂反传传销知识课或组织一次现场宣教活动,发一篇无传销校园创建倡议书,订一份创建责任书,增强广大师生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反传禁传免疫力。;象山分局在象山港论坛发布传销典型案例,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传销危害性,提高自觉抵制传销诱惑,自觉远离传销。今年,全市各级工商部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000余份,在部分高校组织开展防范传销宣传活动4次,组织参加广场宣传活动4次。

  二、2013年打击传销工作安排

  2013年宁波市打击传销工作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首要任务,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更加主动地履行工商机关在加强社会建设中的职责,切实提升打击传销工作效能,为推动建设和谐社会提供稳定的外部环境。

  (一)充分发挥打击传销联席会议的作用。根据市级有关部门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打传联席成员单位人员,定期开展活动,充分发挥打传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作用,着力构建部门协同综合治理的打击传销长效机制。同时,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公安、工商打击传销主力军的作用,发挥各自优势,加强沟通联系,加强协调配合,信息互通,情报共享,联合行动,整体作战,形成工作合力。

  (二)严厉打击传销违法行为。对传销行为保持高度警惕,坚持“露头就打”的方针,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建立打击传销监管网络,加强“源头防范”,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加强运用科技力量和手段,加大对网络传销的排查监控工作。会同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传销领导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重点打击打着“高科技”、“资本运作”、“消费返利”等旗号诱骗群众参与传销和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的行为。

  (三)深入开展“无传销”创建活动。在认真总结“无传销”创建试点经验基础上,召开工作现场会,全面推动“无传销乡镇(街道)、社区(村)”、“防止传销进校园”创建工作,推动构建政府主导、综治牵头,公安、工商协同作战的群防群控体系。积极创新防范传销宣教载体和形式,提高人民群众对传销形态的认知度和辨识度,积极营造拒绝传销的社会环境和氛围。

  (四)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始终把宣传教育作为防范和抵制传销的重要举措,继续与公安、教育等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资源,采取新闻专题报道、张贴宣传画、知识竟赛、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地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舆论的引导力,提高群众的识别、防范能力,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要结合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深刻剖析,提高宣传的实效性。

来源: 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作者:  编辑: 宋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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