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温岭质监局局长受贿18.2万元 一审获刑十年
2012年11月30日 07:50:45
浙江在线11月30日讯 11月28日,由温岭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原温岭市质量监督局局长吴玉林受贿案一审开审。被告人吴玉林被温岭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
吴玉林,今年48岁,2005年7月至2006年9月担任温岭石塘镇党委书记,2006年9月至2010年11月担任温岭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期间兼任市中心渔港工程建设指挥部指挥,2010年11月至案发前担任温岭市质量监督局局长。
检察机关指控,温岭石塘某造船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扩大生产规模,在原来厂区附近非法填海,未办理海域使用权证书。按照当时规定,接受违法填海的行政处罚后,可以补办申报海域使用权的手续。
为办理审批手续,2009年下半年,该公司经理姜某到吴玉林的办公室内,送给他5万元,感谢他对该公司的关照。
此外,吴玉林先后收受8家渔业、船舶等公司的现金、礼品、购物券,在行政处罚、海域使用等事项上给予这些公司关照和帮助。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玉林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8.2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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