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条让人温暖的发展之路。改革开放30余年,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颁布实施以来,我省各级红十字会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在参与应急救援、应急救护、人道救助、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和人体器官捐献、对外民间交往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发挥重要作用。
这是一条践行人道的奉献之路。近年来,省红十字会先后荣获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发的“全国抗震救灾英雄集体”荣誉称号和省委、省政府颁发的“浙江省对口支援青川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先进集体”等殊荣。还涌现出“南丁格尔奖章”获得者、“全国红十字会系统先进工作者”等一批先进个人。红十字事业取得长足进步,“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在浙江大地生根发芽,茁壮成长。
广泛动员:五年募集18亿元
5年来,面对接连发生的地震、台风、雨雪冰冻、洪灾等重大自然灾害,全省各级红十字会未雨绸缪、闻灾而动,积极筹募爱心款物,有力支援了灾区救援和重建工作。2008年至2012年,5年募集款物总计高达18.01亿元。其中2008年达到11.65亿元,创历史最高纪录。在2010年青海玉树抗震救灾行动中,共接受社会各界捐赠款物1.42亿元,名列全国各省红十字会第3位。5年来,累计调拨转运救灾物资8000多吨,运往10多个省份和本省各地,在备灾救灾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服务民生:受益229万人次
近年来,我省各级红十字会致力于打造“情暖浙江”系列红十字博爱公益项目。目前,全省设立各类红十字专项救助基金100余个,累计投入助医和助学分别达4500余万元和3300余万元,母婴平安、安童博爱等项目正逐步成为浙江红十字品牌。连续13年开展以“红十字博爱送万家”为特色品牌的新春送温暖活动,累计发放救助款物价值约5700万元,救助困难家庭7.2万余户。积极探索开展基层红十字博爱救助金试点,全省已有170余个基层组织建立博爱救助金,筹集救助资金3200余万元,惠及困难群众1万余人。5年来,各级红十字会着力服务民生,累计受益困难群众229万人次。
关爱生命:捐献器官72例
各级红十字会一直服务于“平安浙江”和“健康浙江”建设。5年来,全省共培训红十字救护员58.86万人次,培训救护师资3300余人次,向群众普及救护知识275.9万人次。全省累计已有4.2万人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入库,累计实现捐献123人次,其中近5年捐献106人次。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成效明显,开展两年多来,全省共登记捐献自愿者1400余人,成功实现捐献72例,捐献大器官205个,角膜57只,其中仅2012年就实现捐献57例,捐献总数位居全国前列。
组建队伍:招募志愿者3.7万人
11个设区市和90个县(市、区)红十字会基本理顺管理体制,依法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全系统编制增加到387名,专职人员增加到422名。截至2012年9月30日,全省共有红十字基层组织3772个,团体会员单位3461个,社区红十字公益服务站点586个,会员159.48万人(其中青少年会员117.14万人),志愿者3.71万人。
健全机制:高效透明提升公信度
全省各级红十字会非常重视加强公信力建设,在建立健全“依法独立的财务运行机制、高效透明的信息公开机制和相对完善的社会监督机制”等3个机制方面狠下功夫。
省红十字会成立独立的财务管理办公室,进一步加强对捐赠资金的管理。全面改版网站,开辟“信息公开”专栏,开通捐款查询,研发办公和业务系统,切实推进会机关信息化建设。健全完善社会监督机制,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审计服务机构,主动邀请3家中标审计单位进行审计监督。组织捐赠单位代表和媒体记者赴青川地震灾区、青海玉树地震灾区实地考察援建项目,通报捐赠款物使用情况。对每一个社会捐赠资金项目,都出具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及时向捐赠方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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