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11日讯 核心提示:网络游戏相信很多人已经不陌生了,“传奇”的大名更是早已红透了网游界。玩过网络游戏的人都知道,网络游戏中玩家通过服务器与别人共同完成任务或对战,在娱乐的同时也需向游戏的著作权人支付相应的费用。而现在,一些人在这方面动起了歪脑筋,在非法获得服务器端安装程序后,私下设立网络服务器,招徕客户,他们不用为游戏支出任何版权费用,因此可以“轻松”获利。
2011年2月至2012年3月短短一年多时间内,犯罪嫌疑人宋某、金某组建了一个31人组成的庞大“私服”团队,擅自开设“传奇”的私服,以此“疯狂吸金”。昨天,上虞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这起“史上被告最多”的案件。
网络“盗窃”“传奇”,31名被告齐受审
昨天上午9时,上虞市人民法院一号审判庭被告席上31名被告人站成两排,由于被告人数众多,为防分辨不清,每个被告衣服背面分别写上了编号和姓名。
31名被告中除了宋某超过40岁外,30名被告都是“80后”“90后”,且大多是1985年后出生的年轻人,其中有5人出生在1990年后。站在被告席的男男女女中,不少人的脸上还略显稚嫩,令人痛惜。
仅核对被告人身份信息这一项,审判长孙芳芳就用了半个多小时。
31名被告中,宋某与金某算是“老板”,其余29名员工中最少的只在公司上了半个月左右的班,还没拿过工资,他们中有3人文化程度是大学,两人是大专毕业。
在昨天一天的庭审过程中,让记者印象最深的是许多被告人知道自己是在做“私服”,也知道这事没有经过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的授权,但就是不清楚这样做是违法的,更不知道做这份工作会带来怎样的后果。
网游“私服”是一种非常严重的侵权行为,侵犯了正规网游开发商和运营商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合法权益,一旦任其蔓延,将会对相关产业的发展产生恶劣影响。以一款自主开发的中型网游为例,从游戏情节设计、故事版权购买、游戏开发、测试、推广到运营,其间的花费至少在500万元以上,网游上线后是否能收回投资,完全取决于推广结果和玩家反应,但“私服”从正规网游端口分掉了大批玩家,这就跟山寨商品损害品牌利益的道理一样。
昨天所有的被告认罪态度都不错。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鉴于金某、宋某在开庭前与该公司达成了退赔和解协议,并且已经履行了部分的退赔义务,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的代理人当庭表示,鉴于众多被告人主动认罪,主动退赔,盛大公司本着教育挽救的原则希望法院给予被告人从轻处罚,希望被告人引以为戒,认识自己的错误,反思自己的行为,以后不要再犯此类的错误。
“骨灰级”职业玩家想到“私服”这条“发财路”
1988年出生的金某大学文化,嵊州人,长期喜好网络游戏,对上海“盛大”开发的网络游戏“传奇”尤为着迷,属于地道的“骨灰级”玩家。
2010年前,他通过贩卖游戏装备获利甚巨,每月收入超过万元是经常的事,几乎以此为业。由于在游戏圈中声望较高,金某笼络了一群同学和“好友”。
2010年初,他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了“传奇”的源代码,之后投资架设“私服”,并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吸引了不少玩家。看到“生意”火暴,金某的野心也越来越大,2011年5月注册成立了盛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并从上海一家企业购买了专门的网络频道,还陆续从宁波等地租用了100多台服务器,像模像样地做起了“私服”生意。他的“盛和”下设客服接待、技术管理、售后服务、财务和广告等部门,业务量持续增加。
2011年7月,金某将上虞注册的公司转至杭州,上虞方的业务交由自己的亲舅舅宋某打理。40多岁的宋某虽然只有初中文化,但他在管理上倒也有一套。他负责员工上下班时间的考核,和员工工资的考核,以及资金收入情况等。
据公诉人法庭上称,金某与宋某成立团队,陆续招收员工共计29人。
“私服”敛财有术
“吸金”的渠道主要有三种
26岁的杨某来自河南,她也算29名员工中工作时间较长的。来公司上班前,她喜欢玩游戏,在网络上与这家公司的袁某认识后,经袁某介绍,于2011年5月来公司当起客服接待。她说,自己平时的工作就是通过语音平台同客户沟通,包括唱歌、聊天、游戏;还通过QQ号与客户进行联系。一旦接到客户的单子,或是客户需要租用公司的频道或“房间”,就先让客户把定金打过来。定金通过网银、支付宝、财付通或是银行柜台等方式打入,只要财务查询确定定金已经到账,就由一个叫“阿寿”的人专门对技术人员进行“派单”。
杨某说,客服的底薪是每月1000元,提成按单子算,以前是每个单子提成100元。到了2012年2月份后,提成按单子的金额递增加码,如3000元至3500元的单子,提成100元,3500元至4000元的单子,提成150元,5600元以上的单子,每笔提成1000元。杨某每月的工资收入在3000元至3500元,她在客服中不算赚得多的,最多的每月收入高达万元。
20多岁的严某是公司的一名技术人员,他是2011年4月在网上玩传奇网络游戏时看到“盛和”公司的招聘信息前往应聘的。
他的工作是对“盛大”的传奇游戏源程序进行小小改动,从网站上下载不同版本的传奇游戏源程序到公司的服务器上,按客户要求对游戏作一些修改,后台源程序上对一些数值作相应的修改,再进行调试,调试好之后交给客户。“正宗的盛大公司的传奇网络游戏既定规则比较多,玩家很难打,级别很难上去。我们公司根据客户改动过的游戏比较好打,功能多,上级别快,所以游戏玩家喜欢来。”
据多名被告人在法庭上供述,“盛和”公司主要有三条赚钱的渠道:
赚钱途径一:通过网络聊天平台专设两个语音频道,通过频道,将服务器租售给欲架设“传奇”“私服”的网民,包括服务器架设、游戏程序的修改、版本的设定、网站的架设,从贩卖、改动游戏源代码从中获利。
赚钱途径二:通过在语音频道开设“游戏房间”,将这些“游戏房间”出售赚钱。被告人金某在法庭上说,自己经手的“房间”最高卖过1.6万元,他一个月能做10万元的业务,但在客服中并不突出。
赚钱途径三:通过语音频道接受广告业务。
IP地址天天换,公司搬过3次家
“私服”不合法,这点大家心知肚明,因此在“盛和”公司内部有一套特别的管理体系。
明明是公司的员工,大家见面时大多用网名称呼,不称呼真名;而且各个部门极少交流,很多员工彼此间也不熟悉;员工们也很少见金某来公司,他来公司大多是晚上。
上班时“盛和”公司还不让员工挂自己的QQ,使用的都是工作账号,为的就是避免接私人单,流失客户。
每跟一个客户谈成一笔生意后,员工都会删除聊天记录,然后把客户QQ拉到黑名单中。
为躲避被检测到或者被开发公司发现,公司的IP地址是天天换,连上班的地点也是频繁换,在短短的一年多时间内,在上虞城北换了3个办公地点。
-新闻观点
检察官点评:这起案件与社会上现在玩盗版游戏的风气较为普遍也有一定的关系,很多人便认为存在即是合理的。其实,存在不一定合理,而且有的甚至会触犯法律,本案就是一个深刻的教训。在这31名被告中,有不少是大学生,刚开始是为自己找一份工作而稀里糊涂走上了违法犯罪之路,令人痛惜。
法官点评:这起案件属于高科技、高智商的新类型犯罪,许多被告人当初仅为找一份工作,想法比较简单而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事实上,现在国家保护著作权和版权的力度越来越大,打击力度加大,而且非常有力,最高法院对此还出台了司法解释和办案意见。
-新闻附件
“私服”是未经版权拥有者授权、非法获得服务器端安装程序之后设立的网络服务器,属于网络盗版。相对于“官服”而言,未经版权拥有者授权、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游戏服务器端安装程序之后设立的网络服务器,它属于网络盗版的一种,是侵害著作权的行为。
截至2012年12月,全国各地破获的“私服”案件标的总额已超过5亿元。上个月,沈阳查获一起金额巨大的“私服”侵权案件,从2008年11月到2011年3月,犯罪嫌疑人通过架设《传奇》“私服”,非法经营额超过4.24亿元;此前,青岛、湖南、河北等地陆续侦破多起“私服”网络侵权案,累计涉案标的达到亿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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