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一拉车门他就盗取2.5万 遥控锁车后记得拉一拉
2013年01月12日 09:56:34
浙江在线01月12日讯 天台一男子杨某做蔬菜生意失败后,不愿意再去辛苦赚钱,而是打起了偷东西的主意。1月10日,杨某为自己的懒惰付出了代价,被天台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10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杨某出生于1985年,2010年时因盗窃被行政拘留;2012年因吸毒再次被行政拘留;去年11月初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12月初被逮捕。
杨某偷东西一般都是在没有锁门的汽车里。去年1月的一天凌晨,他来到城区,发现路边停了许多轿车。于是他一辆辆地去拉车门,结果发现一辆灰色轿车没锁门,里面有一个黑色塑料袋,里面有2万元。
去年7月中旬的一天凌晨,杨某同样采用拉车门的手段,盗取了车主放在车内的400元现金、一块玉石以及香烟等物品。
从去年1月开始到9月,杨某采用拉车门的手段实施了13起盗窃。盗得的东西有衣服、香烟、手机等物,价值2.5万元。法院认为,杨某的行为犯盗窃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庭审法官表示,很多车主的防范意识不强,锁车也只是随便按下遥控锁,没有检查是否锁好了车门。盗贼就是瞅准这个时机,无需作案工具,只需趁车主不注意之时轻轻一拉车门,车内财物就能轻易被他们盗走。建议车主每次遥控锁好车门后,再用手拉一下车门,就能避免钥匙锁车“锁而不实”,尽量减少损失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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