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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割喉抢劫案判决 江北法院直播庭审场景
2013年01月16日 15:10:04

 

  为什么要割喉?

  辩称是临时起意,“无意识地”划了一刀

  是不是临时起意,是不是无意识地划了一刀,检察官当庭播放了当时ATM机附近2个摄像头拍下的监控录像。

  当晚9点52分,小林走进自动取款厅。

  1分钟后,陈某背了一个黑色的手提袋,也走了进去,就站在小林身后右侧,看着她取钱。其间,陈某向门外张望了一眼。

  53分17秒,小林正在取出ATM机吐出的钞票,陈某从口袋里掏出刀来,从后面抓住小林的头发,脸上没有犹豫,也没有慌张,只有坚决,环颈一刀,小林的鲜血顿时在ATM机前喷了一地,随后摔倒在地。

  陈某随后去拉扯小林的双肩包,一时没有拉下来,于是他疯狂地用脚使劲地踹毫无还手之力的小林,残忍程度让人不寒而栗。

  检察官说,在这期间,小林曾哀求陈某,“我给你,不要这样好吗?”陈某毫不脚软,直到抢走了她的包包。

  在播放录像时,林妈妈失声痛哭,伏在老伴腿上,根本不敢抬头。

  检察官说,陈某下手时,小林的钱还没有放进包里,因此他最终并没有抢去小林刚取出的1000元钱。

  从录像中可以看出,那一刀并非是“无意识的”一刀,他为什么要用这么残忍的手段谋财?在法庭休庭的间隙,记者获准进入羁押室,跟陈某面对面。

  走进去时,陈某蹲在地上,情绪低落。当记者问他:“当时如果你掏出刀来,林姑娘也很有可能会把钱给你,你为什么要割喉?”陈某把头扭向墙壁一侧,没有回答。

  一审判决

  获刑15年

  赔偿22.7万余元

  检方指控,这是抢劫行为中最为恶劣的一种暴力劫取

  检察官称,陈某在国庆节期间,在宁波的繁华地段,对年轻的单身女性,采取故意杀人手段进行抢劫,并造成受害人重伤。这是抢劫行为中最为恶劣的一种暴力劫取。按照刑法规定应当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来考虑到陈某在侦查阶段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他提交的量刑建议书是14年6个月有期徒刑。但昨天在庭上,他认为陈某的悔罪态度并不诚恳,因此当庭变更了量刑建议,建议法庭对陈某处以15年有期徒刑。

  但陈某的辩护人称,陈某犯罪是为了给生病的儿子凑手术费,之前他没有犯罪前科,动机有别于那些为了吃喝玩乐的罪犯,而且目前的证据并不能证明陈某是事先预谋的,法医的鉴定结论对林某的伤势鉴定为重伤也没有给出具体的说明理由,因此请法庭综合考虑,对陈某予以从轻处罚。

  法官问陈某有什么要陈述的,他站起来向旁听席鞠了好几个躬:“我觉得很对不起受害人,对她表示歉意,我也愿意赔偿她的损失,但我的家庭经济能力很差,力不从心。希望社会上更多的人以我为戒,不要再干违法的事情。”

  经过3轮的法庭辩论后,法官当庭作出判决,以抢劫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5年(有期徒刑最高刑为15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2万元,同时还要赔偿林某损失22.7万余元,限在判决生效后1个月内支付。庭后,江北法院还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了释法。

  庭外采访

  他是一个怎样的人?

  昨天开庭,陈某的妻子、父亲、妻舅都来了。

  陈父说,儿子在家是最小的一个,上面还有3个姐姐。陈某从小是个特别老实的人,亲戚们都不敢相信他竟然干出这样的事。

  昨天,陈父也是第一次看到儿子抢劫的视频,他也痛恨儿子干下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我要是知道他会这么做,家里说什么都不会给他打电话,让他寄钱。花钱得花自己挣的钱才安心。”

  受伤女孩现在怎么样了?

  昨天,小林向陈某提出了42.8万余元民事赔偿。其中包括一笔疤痕美容费和精神抚慰金。但她本人没有来,委托了一名亲友代理。

  小林的伤势经鉴定为9级伤残,目前脖子仍然僵硬,转动不便,刀伤周围的皮肤麻木。声带也因此受损,讲话费力,声音嘶哑。而且因为神经受损,后续的医疗费还需要一大笔。

  林妈妈告诉记者,这件事对女儿的伤害太大了,她现在看到100元的钞票都觉得害怕,不敢回想当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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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宁波网 作者: 胡珊 诸葛宁 编辑: 施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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