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药店可单独申请注册商标 1月1日至31日为过渡期
2013年01月17日 14:35:58
浙江在线01月17日讯 近日,市工商局城西工商所向辖区7家药品销售企业送达了行政建议书,建议药企抓紧进行商标注册工作,充分利用商标局规定的过渡期时间,以保护自己的商标权利。
本月1日起,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发布的《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十版修改文本正式实施,在商标注册类别中首次新增了“药品零售或批发服务”。这也就意味着,药店也可以单独申请注册商标了。据悉,为防止不正当商标抢注行为,国家商标局特别规定了一个月的注册申请过渡期,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至1月31日。
据介绍,目前,城西工商所辖区内共有50余家从事药品零售、批发的经营户,其中不乏“九德堂”、“太和堂”“康恩贝(国控大药房)”等知名药店及连锁店。这其中,绝大多数药店均为企业字号,经工商部门核准后在本地区使用。对他们来说,此次国家商标局提供了一次商标正名机会,一经注册成功就可以在全国各地使用,其商标专用权在全国范围内获得保护。
为此,城西工商所也提醒药企,通过代理提交申请的,一定要选择信誉良好的商标事务所,以免错过时机。否则一旦被其他药店注册,对于未来药店的运营可能带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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