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18日讯 受欧债危机等因素影响,国际经济形势严峻,外需市场低迷不振。为了帮助舟山市外贸企业应对复杂的经济形势,2012年以来,市国税局积极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帮助外贸企业“闯关”。近日,记者从市国税局获悉,去年1~12月,全市国税系统共办理出口退(免)税44.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36亿元,同比增长25.43%。
2008年,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舟山市船舶制造出口企业面临巨大压力。市国税局在全省范围内率先试行“先退税后核销”管理办法,2012年1月开始全面实施该办法,在已享受此政策的船舶企业基础上,对符合资质条件的新增船舶制造企业,符合一家,实施一家,运用先退税款,增加船舶企业的资金流量,抵御出口船只微利经营的风险,提增船企参与国际竞争的信心。
据统计,去年1~12月,市国税局对全市5家符合条件的船舶制造出口企业实施“先退税后核销”管理办法,累计办理先退税款9.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581万元,同比增长了7.15%,预计2012年全年可以为船舶出口企业减少银行利息4000万元。“以前船舶出口企业先报关出口,再拿到退税款。如今可以在未报关出口前,根据单船的船舶建造工程进度和预收货款拿到退税款,从而大大缓解了船舶出口企业资金周转紧张的局面。
”市国税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说。
为了支持外贸企业转型升级,去年开始,市国税局还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出口企业退(免)税分类管理措施,根据出口销售额和纳税信用等级两大主要指标,将出口企业分为A、B、C、D四类,对规模较大、纳税信誉良好的A类出口企业,实行当月申报当月退税的办法,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缓解出口企业的资金压力。去年1~12月,11家A类出口企业中,除了3家纳入“先退税后核销”管理办法的船舶制造企业外,已为其他8家A类出口企业累计办理出口退税17.4亿元,同比增长49.36%,预计全年可为相关出口企业减少银行利息1200万元。除此,舟山市还积极落实出口退税相关新规,比如营改增对国际运输服务的“营业税免税”改为“增值税出口退免税”,2012年12月开始实施以来,目前已为15家相关企业办理了出口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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