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城乡“两保户”每月可免费用电15度
2013年01月21日 09:11:12
浙江在线01月21日讯 记者从市电力部门获悉,根据省有关部门的统一安排,为减轻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简称“两保户”)家庭经济负担,电力部门将对其设置每月15度的免费用电基数。从今年3月1日起,“两保户”家庭成员或代办人可到当地供电营业窗口办理免费用电登记手续。
据了解,“两保户”以当地民政部门的认定为准。享受时间方面,自民政部门批准的起始月份起执行(但不早于2012年7月),至被取消资格的次月起停止执行。届时,供电企业直接从“两保户”家庭当期电费中减免免费用电量对应的电费。当期实际用电量不足当期免费用电基数的,当期实际用电量即为当期免费用电量,不足部分不结转到下一期。
需要提醒的是,“两保户”享受免费用电政策,应到当地供电企业办理登记手续。供电企业根据民政部门提供的认定清单进行审核并确定享受免费用电的用电户名和户号。“对符合条件的‘两保户’,在办理免费用电登记前可享受的免费用电对应的电费,我们会一次性办理退还。 ”湖州电力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来源:
湖州在线
作者:
姜宗敏
编辑:
马岩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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