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房妹事件的主角、郑州二七区房管局原局长翟振锋一家(8个身份证)在经适房项目——兰亭名苑小区拥有20套商品房,官方调查这符合当时政策,同时称是否涉嫌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等还需调查。
2013年1月13日晚,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宣布,“房妹”之父翟振锋已经涉嫌职务犯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随着这一事件的曝光,经济适用房(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下称经适房)再次被舆论推上“审判台”。
自从经适房推出之日起,围绕它的腐败现象,以及存废之争从未停止。在最近两年,随着住建部放开经济适用房在保障房中的建设比例要求,多地先后停建经适房。
经济适用房曾经被视为保障房建设主体和中低收入者解决住房问题的关键,但从其诞生后不过十余年,在整个住房供应体系中,经济适用房已经从尴尬的主角位置上逐渐消失。
多地宣布今年停建经适房
2012年,经济适用房遭遇全国范围的“阻击”,广东、江西、河南等省已经明确停止了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更多的地区则明确了以公租房、廉租房为重点进行保障房建设。
2012年2月,北京市明确提出“以租为主”的保障房方式,将大力发展公租房(公共租赁房)、廉租房(有政府补贴的保障性质住房)。
3月,广东省公布《广东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方案》。根据这一方案,除已批准立项的项目外,暂停新建经适房,将其供应对象纳入公租房供应范围。
4月,江西省宣布从当年开始停止新建经适房和限价房,公租房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重点。
8月,河南省加入停建经济适用房的阵营。河南省住建厅宣布,将于2013年年底全部取消经济适用房,实行廉租房、公租房并轨的保障模式。
9月,武汉市房管局负责人表示,2012年是武汉保障房体系转轨之年,租赁性保障将成武汉保障房主流。
福州市宣布,从2013年开始市民将只能申请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两类保障房。
尽管当时中央部门并未就经济适用房做出明确的停建指令,但越来越多的地方正在选择“用脚投票”。
撕不掉的标签:开宝马住经适房
经济适用房最早缘起于1991年6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这一文件确定,作为准商品房的经适房,利润率被严格控制在3%以内。
1998年7月3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发布。这份被视为“房改纲领”的文件,终结了中国近半个世纪的福利分房制度,使市场化成为住房建设的主题。
这份文件第一次提出了在全国范围内建立新的住宅供应体系,包括高收入者购买商品房,向中低收入者供应经适房和向最低收入者提供廉租房三个层次。经适房而非商品房将成为居民住房供应的主体。
但是,自诞生之日起,经适房就始终争议不断。中低收入难以界定、产权不明晰、住宅价格、户型有违政策初衷等问题成为舆论诟病的对象。更为致命的是,经适房始终难免与公平问题、腐败问题联系在一起,“开宝马住经适房”成为一个撕不掉的标签。
2004年5月12日,我国第一部《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颁布施行,要求购买经适房实行申请、审批和公示制度。
2005年6月,新华社对全国最大的经济适用房项目北京回龙观的怪现状进行了报道:一边是排队苦苦等待的无房和缺房户,一边是已售经济适用房出现近八成的出租率和高转售率。这次报道掀起了关于经济适用房存废之争最为激烈的一次辩论。
此后,开宝马住经适房、经适房用地建别墅、经适房小区变成“公务员小区”的报道屡屡出现。曾有媒体调查指出,48%的经济适用房被用于出租,某些地区出租率竟占到租赁交易总量的78.8%。
2009年,武汉经济适用房摇出“六连号”,在5000多名申购者仅有124户能摇中的情况下,出现“六连号”的概率仅有千万亿分之一(后来查明这是一起舞弊事件)。
对此,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说:“问题不在舞弊方法太笨,问题在经济适用房本身是最大的贪污腐败,它既不讲效率,更不讲公平,比赌博还要坏。这么糟糕的东西早就应该废除。”
清华大学教授蔡继明也主张取消经济适用房:“经适房既不是一个好的政策,也不是一个好的制度。”
在经适房的准入分配管理上,目前制定的制度不可谓不严格。为什么还是容易“出事”?究其根本,还是因为能提供产权的经适房与商品房存在着巨大的价格差,能带来巨大利益。在北京这样的一线城市,个别经适房的价格是周边商品房价格的1/4甚至更低。
专家说,只要有这样的利益空间存在,少数人寻租的冲动就不会消失;只要有这样的价格差存在,就会有人想钻漏洞。
经济学家张曙光说,保障性住房和商品房市场应该是两个不同的市场,并没有必要存在一个未来将流向商品市场的半保障性质产品存在。经适房在某些地区的试行过程中往往没有成为无房户的保障,反而被相当多的人通过各种关系占用,因此,“其存在并没有现实价值”。
经济学家徐滇庆曾撰文指出,经适房成为公务员和政府权力部门谋取利益的重要资源。经济适用房有扰乱价格体系、破坏社会信用、扩大贫富差距、滋生寻租腐败等八大弊端,应该立即寿终正寝。
好政策、坏执行?
然而,也有人认为,取消经适房的做法实际上存在着一种“因噎废食”的“惰政思维”。新华网在其评论文章《经适房问题层出,何去何从?》中指出,经适房腐败暴露的仍是“好政策、坏执行”的打折落实顽疾。
对经济适用房的完全否认,住建部并不接受。2009年8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司长侯晰珉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表示,“经适房是现阶段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有效方式”。
作为新的管理措施,自2010年开始陆续上市的“新经适房”以“共有产权”为特点:购房者仅享有60%-70%的有限产权,余下产权归政府持有,这项改变旨在控制经适房的随意转手牟利。
面对汹涌的舆论,住建部甚至打算为经适房改名换姓。2011年9月,住建部副部长齐骥透露:“我们在想,最好把这名字(经适房)给改掉。”
不难看出,曾经作为保障房主体的经适房正在退出其从未真正担负起来的重要地位。
实际上,由于多数建在郊区、性价比不高、政府投入不小、开发商却觉得利润不大,经适房的建设一直进展缓慢。统计数据显示,从1999年至2009年,全国经济适用房在住房体系中的开发比例已从17%下降到了不足4%的水平。
2012年底,有媒体报道说,住建部正在统筹研究2013年保障房的建设规模:不断加大以公租房为主的租赁性保障房的建设规模,清除保障房的牟利空间。
综合瞭望东方周刊、中国新闻周刊、东方早报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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