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朋友们被转送回家
在核载29人的中型客车里实载56人,永康客车司机郑某被处以“降照”。
这是新交规实施以来,永康市首个受“驾照降级”处罚的司机。
家有急事想两趟并成一趟
1月18日,永康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教育局、安监局等部门检查学生接送车辆,下午3点多,在江南街道白云花木场附近,发现一辆永康蓝天学校的学生接送车核载29人,实际却载了56名学生。交警扣留下该车辆,调来其他车子,把学生转送回家。
蓝天学校负责人程小平说,学校小学、初中在校生近800名。其中,需要接送的学生有370名。
程小平说,为了接送学生,学校和永康市双飞运输签订了租赁合同,周一到周五,5辆车负责每天来回接送两趟,其中,21座2辆,28座、29座、33座各一辆。学校付给运输公司每辆车每趟100元。另外,学校还自备了3辆接送车,21座有1辆,29座两辆,每天来回接送3趟。
“我们可以保证每天接送近五百人,而需接送的学生,包括周五回家的,也只有400多人。只要按约定运送学生,是不会发生超载行为的。”
程说,按照安排,下午3点钟,开始发第一趟车,5点左右,再发第二趟车。每趟车上都有跟车老师。
七年级的班主任兰老师就是这趟车的跟车老师。她说,这趟车是从学校发往花街镇方向的,以前这辆车是一个姓杨的师傅开的,每天送两趟,从不超载的。那天,郑师傅帮杨师傅代班,郑师傅说家中有点急事,想早点赶回去,又不想误了孩子们乘车,就把两车的孩子并成一趟开。
杨老师说看他说得恳切,就同意了。
交警说这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参与现场查处的双股金叉中队民警陈聪介绍,根据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交规”规定,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的,驾驶证将被降级,公安交管部门将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郑某除驾驶证从“A1”被降格为“B1”以外,还将被罚款2000元、扣12分,5年内不能申请大客驾驶证。必须参加学习,并通过科目一考试,才能重新申领“B1”驾照。
由于郑某驾驶的由学校向运输公司租赁的营运车辆,其不属于“校车”。如果是校车,那处罚要严重得多。“校车超载20%以上,就要被扣12分,罚款500-2000元。”
交警说,驾驶员接送学生不能超载,学校也应尽到监管责任。
郑某对此事也很懊悔。眼下理论考试通过率这么低,要拿回驾照,可不是件容易的事。
另据双飞公司调查,郑某所驾驶的车辆原本挂靠该公司,但本月起,该车子营运合同期满,车子也转卖他人。郑某不是公司的员工。原车主与蓝天学校签订的租赁合同还未满,因此,该车继续为学校接送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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