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地的停车场为何还能如期开业?》后续
台州路桥提出处理意见 限定违建停车场本周自行拆除
2013年01月24日 06:33:54
浙江在线01月24日讯 没有办任何手续,台州市路桥区一家停车场项目就开始上马兴建。当地土管局、运管所、工商分局等执法部门先后到现场制止,并下达停建和停止营业通知书,但该停车场依然我行我素,于1月18日举行隆重开业仪式(详见本报昨日报道)。
就在前天,记者采访当晚,路桥区召开了紧急会议,就“大通停车场”违法占地、无证经营等行为进行了紧急磋商。
会议提出,相关职能部门必须依法处理,并进行严厉打击,在查处事实的基础上,限期在本周内,要求停车场自行进行拆除,否则,限定职能部门在半个月内进行强制拆除。
在早报报道出来后,路桥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张戈,向本报记者反馈了路桥区委对早报关注的“大通停车场”违法占地68.2亩、无证经营的行为和涉嫌不正当竞争等非法行为。
路桥区委、区政府在获悉“大通停车场”非法经营的情况后,区委、区政府对此非常重视。
前天晚上,路桥区委、区政府召集了国土、交通、工商、规划等职能部门和当地街道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紧急磋商,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大通停车场”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调查和处理,确保在半个月内对该违法建筑进行彻底拆除,如有触犯违法刑事责任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昨天下午,路桥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张戈给记者的电话中称,路桥区将举一反三,针对那些非法占地、违法用地的行为进行彻底排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那些触犯国土资源法和不正当竞争法的不正当行为,当地政府将依法进行严厉打击。
对“大通停车场”的违法行为,本报将继续关注。
来源:
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作者:
吴中平
编辑:
王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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