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24日讯 1月22日上午9点左右,台州日报社门口,一名男子徘徊,神情焦急,心事重重。
见我走来,他上前拦住,开口便问:“你是记者吗?”见我点点头,他便迫不及待地说:“请你帮帮我,我要给我姐姐维权,她遭遇家庭暴力了。”
这名男子姓沈,叫阿雨,四川成都人,第一次来台州。阿雨告诉记者,前几天他接到在台州工作的妈妈的电话,说是姐姐被姐夫给砍伤了,这让他十分愤怒,连夜从成都赶到台州,要替姐姐维权。在阿雨的带领下,记者来到了台州市立医院,见到了躺在病床上的阿雨的姐姐——阿秀。
醉酒的丈夫向妻子讨要赌资不成,便拿起菜刀向妻子砍了下去
阿秀告诉记者,她今年26岁,丈夫阿林32岁,两人同是成都人,自由恋爱成婚,已经有两个孩子,大女儿5岁,小儿子2岁。由于丈夫没有固定工作,家庭经济负担比较重。2005年,夫妻二人来到台州,投奔在台州开杂货铺的母亲。随后,阿秀在一家饭店里打工贴补家用,而丈夫仍旧经常待在家里,没有固定工作。
阿秀说,1月20日晚上,阿林应老乡的邀请一起聚餐,席间兴致高涨,酒越喝越多,她在一边劝也劝不住。饭后,阿林和老乡一起打牌赌博,阿秀再三劝阻,阿林却我行我素。阿秀在无计可施的情况下,把阿林用于赌博的几百块钱抢走,随后回到了家。
阿秀原以为这样做就可以制止丈夫的赌瘾,却没料到为自己引来了灾祸。当天晚上9点半左右,醉醺醺的阿林回到家里向阿秀要赌资,阿秀执意不给,阿林强逼不成,一气之下拿起菜刀向阿秀砍了下去,致使阿秀的背部、腿部、肩部及双手都受了伤,小腿处最严重的一处伤口长度约10多厘米,皮开肉绽,血流不止。
“砍了十多刀,也有用刀背砸的,很痛。他喝了酒失去了理智,我边躲边给我妈打了电话,我妈赶到时他才停了手。”病床上的阿秀一边说一边哭。
“女儿结婚4年多,没过过一天幸福的日子”
见阿秀哭得伤心,阿秀的妈妈也情不自禁地流下了眼泪,她告诉记者,阿秀18岁就跟阿林在一起,结婚多年,经常吵架,女儿没过过一天幸福的日子。
“女婿的性子比较暴躁,遇事容易冲动,不喝酒还好,一喝酒就不行了,再加上我女儿脾气也有些倔,一两句言语不和,两个人便打了起来,我女儿哪打得过他?两个人很多次在我店里不顾是否有外人在便吵了起来。”阿秀的妈妈说。
阿雨告诉记者,阿秀和阿林谈恋爱时,家里所有人都强烈反对,觉得阿林不能给阿秀一个幸福美满的婚姻。然而,沉浸在爱情中的阿秀完全失去了方向,不顾家人的反对,硬是要和阿林结婚生子。
婚后的生活远不如阿秀当初想象得那么安稳,屡次“家暴”也让阿秀渐渐萌生了离婚的心思,但始终没有付诸行动。
家暴发生时,年仅5岁的女儿躲在角落
阿秀说,事发当晚,阿林曾来过一次医院,发了一顿脾气后就走了。第二天又来了一次,只是说要阿秀好好照顾女儿,随后便收拾东西回了成都老家。
阿秀5岁的女儿蓉蓉总是独自一个人站在墙边或是依靠在病床边,双手不住地在衣服上摩挲,有时还无规律地摆动,一双眼睛十分茫然地盯着前方的某个角落。
阿秀的妈妈说,她赶到阿秀家里时,看到蓉蓉正躲在房间的角落里,不哭不闹,也不说话,看不出有什么表情,这让她觉得非常不安,“这不是一个5岁小孩的正常反应”。
阿雨说,蓉蓉3岁之前,十分活泼,经常嬉戏玩闹,但3岁以后,蓉蓉便很少笑,大部分时间都很沉默,而这次事件以后,蓉蓉似乎变得比以前更不爱说话了。
如何维权家人意见不一
记者从椒江下陈派出所了解到,事发当晚,值班民警赶到现场制服阿林后,将阿秀送到了医院,而对于如何处置阿林及是否要立案,民警咨询了阿秀的意见,尽管当时阿秀遍体鳞伤,但她还是念及旧情,选择了放弃。
阿秀告诉记者,虽然恨极了阿林,但她并不想付诸法律途径,她想给丈夫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所谓一日夫妻百日恩,她不想让丈夫坐牢。阿秀说,坐牢
并不能解决问题,她不想把事情闹大,让自己的丈夫难堪。“其实我丈夫除了喝酒发酒疯外,其他都不错的。但我一定要离婚,这也是为了孩子好。”
阿秀的母亲对阿秀的想法不置可否,她只是告诉记者,希望阿林上法院离婚的时候,能够写一份保证书,保证离婚之后不会骚扰更不会报复阿秀。
而阿雨则向记者透露,阿林曾多次恐吓过他们,他觉得姐姐一味地忍让只会让对方更加肆无忌惮,此次他宁愿运用法律武器,让阿林受到应有的惩罚。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何况这次事态严重,如果当时他拿刀砍向了我姐的脖子,我姐还有命吗?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刑事犯罪,我要追究他的刑事责任,来替我姐姐讨回公道。”阿雨说。
律师说法
家庭暴力社会危害性大
受害人应当主动维护自身权益
律师卢俊
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间的暴力行为,有精神上的暴力、肉体上的暴力及虐待侮辱等情形。家庭暴力在持续的时间上还分为一次性的暴力和定时、不定时的持续暴力。家庭暴力是对受害人的精神和肉体进行伤害,这往往会导致严重的后果,如致使受害者和家庭其他成员患上精神疾病,致使受害人伤残甚至死亡的后果等,因此家庭暴力的社会危害性是极大的。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家庭暴力达到一定的程度或者符合一定的情形时就属于刑事犯罪,应追究刑事责任,如致伤情达轻伤以上,当众侮辱,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其他严重的后果等。家庭暴力可涉嫌多项罪名,比如占多数的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非法拘禁罪、虐待罪等。对于情节较轻尚不构成刑事犯罪的,则属于治安处罚的管理范畴,受害人可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对行为人作出处罚处理。此外,依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当家庭暴力受害人提起离婚诉讼的,是可主张损害赔偿的,此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
综上,受害人在遭受家庭暴力时,一味的忍让只会让自己的权益遭受更多的伤害。因此本律师建议,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应当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适当的时候向街道、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公安机关等社会组织或者公权力机关等求助,请求他们介入进行调解、教育甚至处罚,这样才能使行为人知道自己行为的严重性,才能让其知道“家法”远不如国法大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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