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24日讯 日前,记者从绍兴县建设局了解到,2013年,柯桥城区还将有4000盏路灯换装LED灯,预计每年可节约电费272万元。
记者了解到,此前柯桥城区的照明路灯均采用250W的钠灯,一盏钠灯按365天每天照明11小时计算,年电费为1173元。换成135W的LED灯后,同样的年照明时间,每盏路灯的年用电可减少740度,节省电费680元。而且LED路灯功率虽然比钠灯小了将近一半,但由于其不同的发光原理,光照度却比钠灯要强。
2011年,柯桥城区华齐路镜水路照明路灯进行了LED改造试点。2012年,绍兴县把柯桥城区湖西路北段(山阴路以北)、群贤路(柯华路-稽山路)、万商路等三条道路的400盏路灯也换成了LED灯。后经上海专业部门检测,2012年试点的LED灯光照度符合城市道路照明标准,其节电率达到了58%。
为此,2013年,绍兴县建设局决定在柯桥城区扩大LED灯使用范围,并由绍兴温家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和浙江点金照明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对城区329国道、群贤路、湖东路、兴越路、裕民路5条道路路灯进行LED灯合同能源管理,由两家公司各进行2000盏的LED灯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试点。
根据该合同能源管理方法,此次路灯改造由两家公司承担,节电总额将分8年每年从节约电费中按节能分享比例由绍兴县财政局返还给绍兴县建设局,并由绍兴县建设局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按改造2000盏计,年节约电费136万元,8年节约电费1088万元,8年内政府与节能服务公司分享收益分别为224.4万元和863.6万元。另外,合同期内灯具的维护和更换等由节能服务公司负责和免费实施。
“合同期内将由两家管理公司提供灯具的安装、维护和更换等一条龙服务。这样一来光是在路灯的养护上,每年能为政府节省几十万元的开支。”绍兴县市政管理处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试点能减轻财政一次性投入,施工方费用由节电费用中按比例逐年支付,达到了业主和施工方双赢的目的。
此外,此次推广试点成功不仅每年产生的经济效益可观,产生的社会效益也不可小觑。据预计,4000盏路灯改造后每年可节约用电约290万度,相当于少燃烧791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798吨、二氧化硫排放68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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