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温州海螺民间资本管理公司了解到,该公司从工商银行温州分行收购的一套不良资产抵押物将于近期进入拍卖程序。这标志着温州民间资本参与银行不良资产处置进入实质处理阶段。
这也是自去年10月,工行温州分行与海螺民资达成标的为1亿元银行不良资产转让协议后,进入拍卖流程的首套房产。
“收购银行的不良资产,甚至可能从中盈利,这是我们民资管理公司开办以来的一次意外收获。”海螺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总经理朱海兵说。
民资迎来新机会
海螺民资是在温州金改中继瓯海信通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和乐清东铁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等之后成立的第5家民资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是温州金改中的新生市场主体,其业务范围主要包括股权投资和资本管理运作两大块。“这次收购银行不良资产,无疑让我们民间资本在资产管理运作上有了很大突破和尝试。”朱海兵说。
自2011年温州民间金融风波爆发以来,在温银行业金融机构都较大程度上承受着较高不良资产率的压力。去年9月,当工行温州分行向正在筹建中的海螺民资表达了希望帮助剥离部分不良资产的愿望时,有着多年银行业从业经验的朱海兵甚至有些不敢相信。
因为按照惯例,国有银行的不良资产通常由几家国有资产管理公司负责收购,民间资本的身影几乎从没出现过。在向主管部门等多方了解后,海螺民资确认,民资参与银行不良资产处置,并不违背现有法律。
去年10月,海螺民资与工行温州市分行达成了银行不良资产转让协议,打包收购该行1亿元的不良资产。具体操作方式是,在法院认可的情况下,将银行债权转移至海螺民资,待法院对抵押物拍卖处置后的拍卖款直接支付给海螺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同月,工行温州分行与温州另一家民资管理公司——华峰民间资本管理公司也达成了2.7亿元的银行不良资产转让协议。
民资公司帮助银行处置不良资产,能有多少收益呢?
朱海兵介绍,工行此次给海螺民资打包的1亿元的不良资产,是一个由18套厂房及住宅为抵押物的“资产包”。其中,住宅的贷款额一般为当时评估价值的7折,厂房一般为6折。经海螺民资考察确认,资产包中的资产组合基本上都是现在市面上容易变现的“足值资产”,因此在拍卖处置后应该仍有一定的盈利空间。此外,银行方在协议中放弃了不良资产(主要是呆账)在剥离后的利息,民资公司在处置后可获得转让至拍卖这段时间的利息所得。以一套贷款时价值1000万的住宅为例。债务人当时向银行获得700万的贷款,这笔贷款逾期成为“不良资产”后,银行将这笔债务转给了民资公司。假设6个月后,这套住宅在法院拍卖时以750万元成交,那么民资公司不仅可获得50万的盈利,还可以向拍得这套房产的人收取6个月700万元贷款的银行利息。
“当然,目前温州的房市仍呈下行状态,房产抵押物变现时盈利空间可能并不大,个别可能存在亏损。”朱海兵说,退一步讲,即使前两项盈利空间有限,因为银行还向其母公司或股东增加授信及优惠利率,最后“一算总账还是赚了”,且有利于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据了解,此次工行向海螺民资的母公司海螺集团授信2亿元,利率也较平时优惠。而接收了工行2.7亿元不良资产的华峰民间资本管理公司也获得了相应的追加授信和利率优惠。
首单效应发酵
华峰民资、海螺民资与温州工行的先行合作很快引起了温州市金融主管部门的关注。去年11月2日,温州市金融办牵头召开了银行不良贷款处置现场专题会。与会人员有工、农、中、建、交、平安、华夏等7家银行负责人和6家已开业或正在筹建中的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负责人。
据温州市金融办副主任马兴介绍,会上温州市金融办对首单业务进行了“要素提炼”,总结了经验,以供其他的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和银行做参考。换句话说,就是把个别经验推广为普遍模式。
“对于银行而言,实现这种合作的关键在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上级行的支持与权限倾斜。”马兴说,这具体体现在处置授权上,包括同意民资收购、内部划转、呆账核销,银行方面应加强地方业金融机构的处置权限。此次工行温州分行的不良资产处置,即是受到了其上级行的支持。
而对于民资公司而言,往往要求其股东或集团公司与债权银行拥有良好、长久的业务合作关系,银行可通过扩大对股东或集团贷款提供收购的现金流。
“换个角度看,银行即是通过增加信贷规模,稀释了不良贷款率,从而优化了银行的资产构成。”马兴说,这种处置不良资产的新途径,不仅大大缩短了银行处置不良资产的总体时间、拓宽了不良贷款的化解渠道,也为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创新了一种新的盈利模式,可谓银行和民资的双赢。
据了解,在温州民间金融风波的影响下,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上升,也积压了一大批房产抵押物。如果由银行自行处理,不仅处置时间漫长,而且集中拍卖也将导致房产变现价值的贬值。“我们打算用2年左右的时间来消化这批抵押物,循序渐进地进行拍卖,可以保证不良贷款价值回收最大化。”华峰民资管理公司总经理翁奕峰说。
在首单示范效应和温州金融部门的鼓励下,近日,华夏银行温州分行也开始与苍南润丰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协商不良资产转让事宜。中行温州分行也已向上级行提请了报告,目前处于批复阶段。建行温州分行、农行温州分行也有类似意向。
据了解,温州市金融办正在着手拟定关于民资公司参与处置银行不良资产的“操作手册”,对银行该如何打包资产、交易折扣如何协定、交易流程如何操作等方面进行详细规范和描述,从而形成比较完备的银行不良资产市场化运作模式。
交易环节待改进
这一合作模式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遇到了些许困难,最为突出的问题就是交易环节过多、税费过高。
马兴向记者举例,抵押物要先从原债务人转至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在拍卖后需要再次过户,中间涉及到两次甚至三次过户的问题,税费过高、环节复杂。这增加了双方的交易成本,一定程度上打击了民间资本参与收购银行不良资产的积极性。极端的例子是,温州市某商业银行将价值2000万元左右的抵押厂房转让、评估,需缴纳各项税费达400多万元。
在处置银行不良资产的过程中,房管、土地、工商、司法等部门尚未形成有机合力,还未拟定一整套资产保全机制。有时债权银行在向法院申请解除司法查封物后,由于其他债权人的存在,期间该抵押物可能会被其他法院因民商事诉讼案件而查封,导致债权转让双方损失严重。
除操作中存在税费过高、交易风险外,银行上级行的政策支持也是问题之一。银行此前转让不良资产,收购方基本为长城、东方、华融和信达等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出售对象极少是民营企业和个人。这导致温州一些银行的上级行对民资参与收购其不良资产未予支持。
马兴表示,温州市金融办正在牵头,准备召集房管、国土、工商、司法等部门开联席会议,争取不良资产进入市场交易后实现无缝对接,形成一个不良资产交易的“绿色通道”,简化办事流程。他强调:“政府需要做的事情,是降低交易成本,创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使交易双方都觉得这样做有利可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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