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上午,温州龙湾法院受理的第一起涉嫌非法组织卖血案正在开庭。
在温州打工的贵州男子饶某站在被告席上。他原本以为自己找到了一条赚钱的路子,一些单位、集体完成不了献血指标,他找人以单位、集体内部人员的身份“顶替”献血,自己则从中拿中介费,没想到却犯了法。
当地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到庭旁听。
献血献出来的“生意”
一开始的生意是送上门的。
去年3月,饶某去温州市中心血站献血。
有位大姐过来问他“是不是要献血?我家人急需血小板,你如果肯献血小板给我,我可以给你钱。”
饶某问“能给多少钱?”
大姐说“献一次,给你600元。”饶某答应了。第二天,他找到一位肯献血的外地男子,以这位大姐亲友的名义献了血。这一次饶某赚了300元。
去年5月,饶某献血时又遇到个本地男子,问他是否可以叫人顶替他们村里的献血名额。
第二天,饶某带了4个人去,但只有两个人体检合格。献完血后,饶某收了1050元。
原来介绍人献血还可以赚钱,于是饶某开始招揽生意,成了献血“中介”。
此前,在温州的一些劳务市场,曾有一些以招工名义拉人献血的“血头”在活动。献血者每献一次血,可以拿到200-400元。
饶某的手段更隐蔽。每次饶某一接到生意,都会去熟悉的网吧找献血者,如温州市龙湾区的新纪元网吧、因特网吧。
“我就直接问他们愿不愿意献血,有钱拿。”饶某说,找好人后,他就让这些人第二天在网吧门口集中,然后带去献血点。
为了能让献血者体检合格,饶某会事先叮嘱他们休息好。
“客户”多是完不成献血指标的单位
饶某的“客户”有两种,一是因家属生病需要“互助献血”的个人,二是需要完成献血指标的单位。
由于需要“互助献血”的人比较难找,而且献血量也不大,不好搞“批发”,饶某逐渐把“业务”瞄向一些完成不了献血指标的单位。
据献血者谢某的证供,去年6月14日,饶某带他们几个人去献血,献血单位填的是温州市鹿城区某街道。
据献血者刘某的证供,去年7月的一天,饶某组织他们5个人在中山公园门口,来接头的人说,献血的时候“献血单位”要填某村的名字。
据龙湾区某村的村干部李某的证供,村里当时有41个献血指标,还差4.5人次,他就打电话给饶某叫他找人,村里的献血补助款都给饶某。
献400毫升,给献血者300元;献300毫升,给献血者200元……饶某按这个标准给献血者支付报酬,自己也能拿差不多数额的中介费。
据饶某交代,他先后组织了十几个人去献血。
去年7月19日,饶某在温州市广电中心门口组织他人卖血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法官:案件很有教育意义
“我现在知道错了。”在法庭上,饶某承认了所有违法行为,希望法庭轻判。
公诉人表示,从客观上,有献血指标的单位通过饶某的中介行为,实现了自己的目的。但有偿卖血行为危害公共安全,为了维护献血制度规范,不允许社会上的人以金钱为诱饵组织献血。
经办法官认为,这起案件比较特殊,很有教育意义。希望各单位加大“无偿献血”宣传工作,提倡义务献血,形成一个良性的无偿献血氛围。不能以完成指标为唯一目的。
来旁听的卫生系统工作人员说,像饶某这类中介的出现,原因在于医院用血紧张及亲友互助献血制度的不完善,卫生系统将会继续加强组织献血工作,不让违法分子有机可乘。
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都市快报 通讯员 龙轩 记者 甘凌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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