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至今,浙江法院受理涉及农民工欠薪纠纷3233件,涉案金额3700余万元,涉及企业499家,涉及3994位农民工的切身利益。
自《刑法修正案(八)》2011年5月1日施行至今,浙江法院依法惩治新入刑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21件29人。
陕西老板刘自超,打错了算盘,他的一走了之的“美丽”计划,最终没能实现。
因为欠薪逃匿,他被义乌市人民法院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罪,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刘自超欠薪62669元
刘自超,陕西省镇巴县人,9天后,就是他24周岁生日。
早几年间,他从陕西老家到义乌打工,积攒了一定的积蓄。
看见周围不少人做饰品生意发财了,他挺羡慕,也谋划着开一家饰品加工厂。
2011年2月,在义乌市稠城街道过西楼村,他租下两间房子,置办了几台机器,摇身一变,当起了老板。
他跑到义乌劳动市场,招了32名工人,按照计件的方法,每加工10件饰品给工人3分到7分钱,约定在每个月的15号发放工资。
前几个月,刘自超手里有客户订单,饰品加工好后,就有活钱回来,他也及时给工人们发上工资。
到了年中时,饰品生意急转直下,特别在7月份,手里都没有订单了,本来忙碌的工厂,一下子就冷清了下来。
眼看着到了发工资的时候,刘自超想,这生意一时半会好不起来了,要是给工人发工资,自己兜里就没剩几个钱了,不如拿着钱回老家做生意。
他先来了个缓兵之计,跟工人说,客户的货款没打过来,迟10天再发工资。
前几次,老板都是按时发的钱,工人们也没怎么在意,答应了老板。
之后的几天,厂里也没什么活,工人们就坐等发工资,老板却找不见了。
7月22日,刘自超一大早就来到工厂,锁紧了大门,把所有能带上的贵重物品,一股脑装上了车,跟老婆离开了义乌。
工人们拨打老板电话,手机已经关机,家里也没人,工人们意识到老板跑了。
在得知刘自超拖欠工资的事后,7月24日,义乌市劳动监察大队下达了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刘自超于8月4日前,支付罗金道等32名工人工资62669元,并在当天贴在了工厂门口。
指令书在门口贴了11天,工资仍然没有一点音讯。
刘自超被抓后付清了欠款
2011年劳动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施行,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罪成为新增法条之一。
义乌市劳动监察部门认为,刘自超的行为已触犯了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罪,将案件转交给了公安部门。
2011年8月15日,义乌公安部门正式立案调查,并对刘自超进行了网上追逃。
2012年10月26日,刘自超在陕西老家被警方抓获,四天后,被带回义乌,刑事拘留。
1年多前的旧账被翻开,眼见自己要进监狱,刘自超害怕了。2012年10月31日,亲戚朋友就送来了钱。“6万元钱,我肯定付得出来的,那时生意不好做,想到逃走,能省下一笔工资。”
2012年11月5日,在义乌市人民法院,32名工人拿到了工资。
1月11日,刘自超被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1月23日,义乌市人民法院在公开审理后,做出一审判决。
当身在看守所的刘自超接到刑事判决书时,悔不当初。
刘自超为何入刑?
昨天,主审刘自超欠薪逃匿案的陈法官跟我谈起了这个案子。
记者:刘自超是金华地区欠薪入刑第一人,这跟我国法律发展,有什么样的关系?
陈法官:因为欠薪逃匿而被判处刑罚的,刘自超确实是金华第一个。他被判刑罚,是跟我国法律日渐健全密不可分的。
2011年5月1日实行的刑法修正案(八)中,首次规定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这项法条。
在我们对刘自超做出一审判决当天,也就是1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施行,新法落地,更具有了操作性。
记者: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罪,适用于哪些行为人呢?
陈法官:首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有几个构成要素,一是逃避支付或者有能力而不支付劳动者报酬;二是数额较大;三是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
满足了这3个条件,就涉嫌触犯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记者:这3个条件,有没有更具体的表现形式呢?
陈法官:最高法解释出来后,对这几个条件,给出了明确的规定。
比如说逃避支付这个条件,以隐匿财产、恶意清偿等方法转移处分财产;逃跑、藏匿;隐匿销毁或者篡改劳动报酬相关材料的;以及其他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的,都将被视为逃避支付的表现形式。
记者:那么欠薪多少,构成数额较大呢?
陈法官:最高法解释是:拒不支付1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
记者:那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什么是它的最高刑罚呢?
陈法官: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义乌欠薪“入”刑第二人即将被提起公诉
昨天,在采访义乌市劳动监察大队副大队长邱旭东时,10多分钟,他就能接到一个电话。电话内容无一例外,说的都是欠薪的事。
“今年的欠薪投诉特别多,这两天,真是忙得团团转了。”邱旭东跟我说,上午去了上溪,处理了一家工厂欠薪的事。
在去年12月25日,义乌欠薪“入”刑第二人田维昌,因为拒不支付40名员工12万元工资,被义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捕,或将在近日被提起公诉。
都市快报 记者 陈彬峰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