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03日讯 因微博上一则“打假帖”,及各家媒体和网站有关《赵薇酒庄遭黑商冒充老公好友帮打假》的报道,让绍兴马阿姨一家经营的“老小副食品店”一夜成名, “老小副食品店”也因此被网友指不良商家、黑店。
2012年12月底,副食品店老板娘马阿姨一纸诉状,将发布微博消息的网民潘友林(赵薇老公黄有龙的好友)等四被告,全部告到绍兴越城区法院,索赔总计55万元,其中包括25万元精神损失费用。
绍兴越城区法院昨日向记者证实,该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绍兴马阿姨开个小店不容易
一则微博让全家遭受极大痛苦
在起诉状里,马阿姨提到,2012年11月20日14时33分,新浪微博用户“潘友林---重榕”(又名“潘友林重榕”),在其微博上,发表一条内容为“她的酒?绝对没进入市场。这是虚假广告,打假!”
帖子配发的图片,除了载明马阿姨的小店名,还公布了马阿姨儿子小金的姓名和手机号。
马阿姨在诉状里说,潘友林是新浪微博“潘友林---重榕”的使用人,并取得了新浪实名认证“著名广告人、品牌专家潘友林”,该条微博发布后,被多次转发。国内多家媒体随后也发表了《赵薇酒庄遭黑商冒充》、《赵薇家的美酒未上市惨被不良商家惦记》等报道。
马阿姨自己身体一直不好,2000年下岗待业在家,2004年开始自谋职业并创业,在绍兴越城开了一家“老小副食品店”。马阿姨的丈夫下班后,经常利用空余时间帮助进货,几乎每天营业到凌晨两点。在她和丈夫的精心打理下,小店赢得了很好的口碑,有一批忠实的顾客和合作伙伴。
对于索赔原因,马阿姨在诉状里说,小店开业到现在,始终坚持以“诚信为本”、“顾客至上”为宗旨的服务理念,但潘友林通过微博,公然发布诽谤、侮辱性的信息,并被网友转载以及媒体报道,他纯粹是在恶意造谣,对她进行贬损,损害了她的名誉,对她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而且,潘友林微博配图里,擅自发布了马阿姨儿子小金的姓名及手机号码,致使儿子小金经常遭到来自不明真相的骚扰和威胁,使他们一家人遭受了巨大的精神痛苦。
“梦洛”葡萄酒广告宣传单
“是上级经销商提供的”
马阿姨的儿子小金昨日告诉记者,父母经营的副食品店,从2010年左右开始,经营一款品牌为“梦洛”的法国波尔多红酒(葡萄酒),带有“赵薇家的美酒”的广告宣传单,也是上级经销商提供的。
而且,父母副食品店卖的“梦洛”红酒,手续齐全,包括海关证明、卫检报告都有。
马阿姨在诉状里提到,在得知网上侵权信息后,2012年11月22日,自己让儿子小金联系潘友林,要求对方将信息删除,结果儿子小金却被“拉黑”。
小金将信息举报至微博管理员,要求删除侵权信息,但被以“举报理由未填写清楚或未予举证”等理由拒绝。
包括新浪网和贵州一家网站,都转载了这条微博消息,因此,马阿姨将新浪微博和新浪网的主办单位,以及贵州那家网站的主办单位,一同追加为被告。
直到今年1月30日,“潘友林---重榕”通过微博发出“忠告”:赵薇的法国的梦洛酒,在中国大陆暂没有销售,也没有销售商。现只有极少量产品在亲友圈中品尝。暂无须理睬那些叫卖者。
马阿姨的儿子小金及越城区法院有关人士昨告诉记者,法院在受理此案后,根据原告方提供的潘友林公司注册地址,寄送开庭传票,但快件被退回,而其他三被告,均已签收传票。
据媒体公开报道,赵薇夫妇早在2009年,就已产生在法国买酒庄的想法,之后一直通过各种渠道寻找,最后在2011年底,确定收购波尔多右岸圣爱美浓的“梦洛酒庄”。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