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05日讯 爆竹声中辞旧岁,是中国人过年的传统节目。
不过近年来,伴随着点点烟花升空,究竟如何做到既保留年味,又确保各方面的安全引起了大家广泛关注。
昨天,杭州警方发布了关于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一系列规定,希望大家都能遵守相关规定,过个热闹又祥和的新年。
9类场所附近不要燃放
201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时间为2013年2月5日至2月24日(农历十二月廿五日至正月十五日);燃放时间为2013年2月7日至2月24日(农历十二月廿七日至正月十五日)。
杭州市区内,单根圆管直径超过68毫米的A类烟花爆竹是不能燃放的。
而具体到住宅小区内,单管直径大于40毫米小于等于68毫米的B类烟花爆竹也同样不能燃放。
和往年一样,有9类区域禁止燃放烟花,大家在玩乐的同时一定要注意避开:
(一)国家机关办公场所;
(二)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四)军事设施所在地;
(五)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六)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宗教活动场所;
(七)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八)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九)商品交易市场、堆放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建筑工地。
此外,各区政府可能根据本地消防设施分布情况和居民住宅情况,增设禁止燃放区域。
购买烟花时认准两张“许可证”
为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今年杭州市区销售的烟花爆竹仍统一由杭州土特产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杭州喜洋洋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浙江京安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等3家批发企业供货。
正规的烟花爆竹销售点需要在显著位置放置由安监部门颁发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以及工商局颁发的《一次性经营项目许可证》。
据了解,为确保市区烟花爆竹经营和燃放安全,及时有效查处非法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有关单位设立了举报电话。
对举报线索一经查实,将给予举报者一定奖励:市安全监管局:12350;市公安局:110;市工商局:12315;市城管执法局:96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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