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栽种在地面上的树木,今后在统计中,一样能折算成绿化面积。下个月开始实施的《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中,就有明确的规定。
具体来说,如果是建筑屋顶绿化,覆土厚度为1.5米以上的,按100%折算成绿地面积;厚度在1米-1.5米的,按80%折算;厚度在0.5米-1米的,按50%折算;厚度在0.3米-0.5米的,按30%折算;厚度在0.1米-0.3米的,按10%折算;厚度不足0.1米,则不能计算绿地面积。如果在地下设施顶面实施绿化,同样可按覆土厚度计算绿地面积。
这么计算,很大程度上是考虑到植物的种植需要,依据国家及地方颁布的有关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各类标准,草皮一般需要0.2米的土壤才能长得好,小灌木需要的土壤为0.45米,浅根性乔木需要0.9米,1.5米才适合深根性乔木的发育。
土壤越厚,越能养活高大的树木,折合的比例当然也就高。另外,符合条件的墙面绿化也能按20%的比例,折算为附属绿地面积。
除了鼓励绿化从单一地面种植向立体空间发展外,《细则》中还有许多亮点。比如,对城区内人均绿化面积也有明确要求:居住区级的,不低于1.5平方米;小区级的,不低于1平方米。如果是旧城改造的,居住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标准不能低于1.05平方米。
一方面鼓励植绿,另一方面要杜绝乱砍滥伐。《细则》中明确,砍伐、迁移胸径20厘米以上的树木,一次砍伐树木30株以上、迁移树木50株以上,以及修剪古树名木的,应当向所在地的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杭州市园林文物局作出决定。
否则,个人和单位擅自砍伐单株树木,迁移树木不满3株,或者修剪树木不满5株的,将处以树木价值1至2倍的罚款;擅自砍伐5株以上,迁移10株以上,或者修剪20株以上的,罚款数目会提高到树木价值的4至5倍。
在没有办理任何审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破坏公用绿化带,且不能恢复绿地原状的,会被处以应当缴纳的城市绿化补偿费3倍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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