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2月21日讯 今天,一条“史上持证最短驾驶员”的微博被不少网友转发,当事人杨某上午拿的驾照,下午即被吊销,驾照只在兜里揣了4小时,给自己留下深刻教训,也值得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2月20日下午1时左右,余杭交警在星桥星天路设卡检查。这时,一辆摩托车向卡点驶来,被交警拦下。经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发现驾驶员杨某酒精含量为0.21mg/ml,属于酒后驾驶。
交警要求杨某出示驾驶证及行驶证,可他怎么都不肯拿出来。结果发现,杨某20日上午9时才拿到C1驾驶证,中午一时高兴就在家喝了1两左右的散装白酒,午饭后因需要外出办事,就驾驶摩托车出门了,谁知还没开到目的地,就被交警查获。
查询后得知,杨某的摩托车是1997年注册上牌登记的,到目前已有16年,已达到强制报废年限。
“因驾驶报废机动车,你将面临吊销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考的处罚。”听到这个消息后,杨某肠子都悔青了:“我以为酒后驾驶比较严重,就一直不想拿出驾驶证,没有想到驾驶(报废)摩托车的处罚还要重,现在报学机动车又贵又难考,而且我年纪也不小了。”
从拿到驾驶证到被交警查获,杨某只经历了短短的4个小时,可以说是史上持证时间最短的驾驶员。
为什么杨某驾驶摩托车,被吊销的却是驾驶小汽车的C1驾照呢?交警介绍,根据交通法有关条例,驾驶证准驾车型既有摩托车,又有汽车的,如驾驶报废摩托车被查获吊销驾驶证,汽车驾驶资格也会被取消。
交警部门介绍,机动车“废”而不“报”,只会带来更多麻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驾驶证,收缴车辆并强制报废。据悉,余杭等地“浙AA”、“浙AH”、“浙AJ”、“浙AU”、“浙AS”开头的摩托车已基本达到或接近报废年限,希望各车主经常关注车辆行驶证上的登记信息,及时检验车辆,已到报废年限的车辆应交有资质的企业进行回收,切莫将报废车交由他人使用,以免带来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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