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镜头中,姚某(打伞者)若无其事地进入某乡政府的大院。
两天前,兰溪市公安局收到了一封感谢信,信上说,感谢警方及时抓住了一个溜到政府大院办公室偷钱的贼,信中特别强调:“让两万元公款的下落搞个明白。”写感谢信的是当地的一个乡政府。
游埠派出所办案民警王善康,对信里说的这件事印象蛮深。
女出纳对我说:
跳进黄河洗不清了
去年的3月份,就是在这个乡政府大院里,发生了一起两万元公款被盗的蹊跷事。
当时来报案的是当地某乡镇的一个女出纳。
女出纳说,这个事情如果不搞清楚,她跳到黄河也洗不清。
当时她手提包里有3万元现金,是用于购置乡政府的办公用品的公款。平时,手提包就挂在办公室的墙上。
女出纳说,不光是现金,自己的手机、饰品都放在这个包里,毕竟这是政府大院,想想也不至于被人偷了。
结果那一天,她上班时间跑出门,上了个厕所,厕所离办公室有一段路,她也没关办公室的门。
等到她回来,估计也就5分钟,她发现手提包的位置有点变化。
她打开手提包时,发现里面的三万元公款,变成了一万元。
当时,虽然这件事情报了警,她也向领导做了汇报,但心理压力非常大。
她说,周围马上就有人偷偷议论了,放在一起的三万元,上个厕所变一万,哪个小偷会这么好心,还留一万在包里?
当时,这个小偷并没有被及时抓到,女出纳反复说,自己真的“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偷了40多次
对象都是政府大院的女人
后来,我们接到的线索多起来了,案发地都是乡、镇政府大院办公室。
我们对比这一系列案件,调看治安监控录像,认定有以下特点:
嫌疑人是一个中年男子,中等身材,西装革履,手提小皮包,嘴上叼烟;
他每天早上在街道、镇、乡政府门口或其他办公室门口闲转,寻机大摇大摆进入。
财物被盗者都是女性,他专门物色有女性办公的场所,在附近等候,等女子出门打开水、倒垃圾、上厕所,溜门而入,窃取财物后迅速逃离现场。这是因为男人喜欢把钱包随身放,女人往往使用的是容易离身的手提包,而且大多女性都负责家里日常生活用品购置,钱包里一般都有钱。
去年嫌犯兰溪人姚某被抓,在2011年到2012年10月份的一年多时间内,他进出乡镇及其他政府大楼盗窃40多次。足迹遍及兰溪、金华市区的婺城、金东,衢州的龙游,杭州建德等周边县市区的基层乡镇政府和部门大楼:
2011年2月底,建德市大慈岩镇政府办公楼内,乡镇干部陈女士放在自己办公桌抽屉内的一只内有现金2000元等物的皮夹被盗;
2011年5月4日11时许,龙游县横山镇的徐女士,放在办公桌上的一只女式手提包中的皮夹被人偷走,内有港币110元;
2011年11月中旬的一天上午,金东区某镇人民政府干部叶女士,放在办公室凳子上的一只女式包内的皮夹被盗,内有现金1000多元;
同样是婺城区某镇政府的干部姜某,放在办公室凳子上的一只女式包内的一只皮夹也在自己下楼倒垃圾的时候被人盗走,皮夹里面有200元钱;
2012年10月15日10时许,兰溪市游埠镇政府干部曹女士放在办公室铁皮柜子内的一只棕色钱包盗走,内有现金2000元,还有其他财物。
叼根烟夹个包
谁都以为他来办事
姚某说,他最忙的时候,一天要去三个乡政府“转悠”,叼根中华烟拿一个皮包,这样看起来比较像去办事的。
乡镇政府的传达室门卫,从来不会问他是来干什么的。
有一次,他进了一个办公室,要打开一个抽屉的时候,有人回来了,他说“我来找一支水笔,填写表格要用”,对方一点都不怀疑。
因涉嫌盗窃罪,姚某于去年10月17日被刑事拘留,今年1月7日被兰溪市人民法院判处9年零6个月。春节前,被兰溪市看守所的民警送往省第三监狱执行刑罚。
乡镇干部放松警惕,是姚某屡屡得手的一大原因,最多的一个乡政府,姚某去了五次。
这些失窃案,还间接引发一些办公室内同事之间无端的猜忌,有些受害人对我们说,他们第一时间都是怀疑“内鬼”作案,弄的同事关系比较尴尬。
一句话认识一位民警
王善康,从警15年,一直在基层工作,办了无数案件,谈不上惊天动地,但却都认认真真,“要学会判断嫌疑人的话是真是假,再狡猾的狐狸都有露出尾巴的时候。”
据都市快报 通讯员 林马富 龚婵媛 记者 江胜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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