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25日讯 与朋友聚会后开车回家,正好碰上交警设卡查酒驾,喝过酒的陈某为逃避检查,驾车冲卡,还将执法交警撞倒并拖行数百米。
因危险驾驶和妨害公务,陈某被杭州滨江区法院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拘役1个月,同时处罚金2000元。
29岁的陈某来自江西,在杭州上班,现住滨江。去年11月9日晚,朋友过生日陈某开车到钱塘江对岸与朋友聚会,其间喝了四五瓶啤酒,陈某开车回滨江。
陈某由北向南至钱江三桥南岸收费站第三通道处时,正好碰上交警设卡检查酒驾。陈某为逃避检查,驾车冲卡,值勤交警章某因躲避不及被撞倒在轿车引擎盖上并被拖行数百米,后被交警逼停抓获。
经现场呼吸检测,陈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60mg/100ml;经杭州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对被告人陈某抽取的血液进行检验后,确认被告人陈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39mg/100ml,属醉酒驾驶。
同时,被陈某撞倒的章警官右肘部、左膝等处受伤,摩托罗拉PTX760对讲机1部、诺基亚1600手机1部损坏,警翼V2执法记录仪丢失。经鉴定,章警官损伤程度达轻微伤标准;对讲机、执法记录仪共计价值人民币2300元。案发后,陈某家属已赔偿章警官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
日前,经滨江法院开庭审理,认定陈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并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致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分别构成危险驾驶罪、妨害公务罪。并据此,依法判处陈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个月并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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