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26日讯 25下午,衢州市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三改一拆”三年行动动员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三改一拆”专项行动。
“三改一拆”指改造旧住宅区、改造旧厂区、改造城中村,拆除违法建设。衢州市在去年就先后开展了全面调查摸底、拟定改造方式、制定实施方案和加快政策研究等工作。
“三改一拆”专项工作将用三年时间(至2015年底),基本完成城市规划区内旧住宅区、旧厂区和城中村改造,并在2014年年底前将2000年以后发生的违法建设基本整治到位,完成市区违法建设“六先拆”任务。
在“三改一拆”中最为重要的是拆除违法建设。
违法建设的拆除将分为三个阶段进行:一是2013年3月底前的准备发动阶段;二是2013年4月至8月,为自拆整改阶段;三是2013年9月至2014年12月,为行政强拆阶段。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执法人员向记者介绍了违法建设“六宗罪”。
首先,违法建设以非法手段强占社会财富,破坏了公平、公正的社会管理秩序;
其次,违法建设催生“隐形房地产市场”,破坏合理的土地供求关系;
第三,由于违法建设规避规划主管部门的审批,其结构设计和建设质量都得不到保障,建筑安全性无从谈起。不少违法建设破坏建筑物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甚至占用消防、急救等应急通道,一旦发生意外,将殃及周边无辜群众。
第四,违法建设具有明显的盲目开发和过度开发特性,占据农田、绿地、林地甚至河道区域疯狂建设,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和资金快速回笼,全然不顾周边环境的营造和基础设施的配套。
第五,盲目开发还打破了统一有序的城乡规划建设体系,使得城市化进程受阻,城乡环境的发展和改善举步维艰。
第六,违法建设还容易引发邻里纠纷,直接导致大量的社会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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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建设主要是指违反土地管理、城乡规划管理等法律法规,未经国土、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不按批准要求建设的建筑物。当前主要存在非法占地、少批多建、擅自加层和违反一户一宅政策等多种类型。违法建设的存在,涉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非法占地和规划违法两大类型。同时,部分违法建设也涉及违反水利、交通和文物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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