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当时提供的盗墓案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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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02月27日讯 和田白玉凤凰、琉璃帽顶和铜鎏金凤凰……去年2、3月,浙江和福建连发盗墓大案,上述物件都是福建霞浦一座清代官员的古墓,被这伙盗墓贼挖开后,盗走的财物。这座墓内的男性干尸,甚至被他们“拖”出墓室扔在一旁(详见本报2012年3月27日相关报道)。
昨天,温州中院对这起轰动一时的跨省盗墓案,当庭作出一审宣判,4名盗墓贼分别被判有期徒刑5至18年不等。
浙闽等地
曾经连发盗墓大案
去年2月26日,温州瓯海区潘桥镇某山上,一座坟墓被人砸开,墓室内财物被盗。
就在警方调查之时,3月17日,福建省霞浦县松港街道小沙村上楼自然村附近山上,一具身穿清代官袍的男性干尸被人刨出,墓内被盗财物不详。
这座墓建于清光绪8年,为四圹“凤”字墓,其中,左边一圹保存有完整男性干尸一具,脚套官靴,蟒袍加身。干尸被盗墓贼拖出墓室后,刨开了部分衣物,体毛依稀可见。
墓碑显示,干尸为“太原堂”弼庵公,官至奉政大夫,正五品。这也是霞浦当时发现的职位最高、保存最完整的清代官员干尸。
一时间,浙闽等地连发盗墓大案,引来多方关注。
温州瓯海和福建宁德两地警方,都对这起案件展开了调查,并于去年3月底,先后抓获了涉案的赵某、王某、涂某和权某(女)。
清代古墓内
究竟有哪些宝贝?
法院审理这起案件时,公布了这伙人在福建清代官员墓内,究竟盗走了哪些财物。
赵某等人盗走的物件包括:和田白玉凤凰饰件以及和田白玉耳坠各一对,和田白玉龙头带扣、和田白玉蝴蝶饰件、和田青白玉转心牌、和田白玉玉蝉、琉璃帽顶、铜鎏金凤凰、刺绣凤凰补子和刺绣背肩各一件。这些东西,价值共计7.9万元。
实际上,之前赵某等人在瓯海盗墓,也“收获颇丰”。
他们在潘桥镇某山上挖开的一座坟墓,共窃得白木佛珠两串、白底青翡翠手镯一只、翡翠领管一件、荷盒仙姑翡翠雕件一件,价值共计9.53万元。另外,还窃得麒麟和田玉佩一件,以17万元销赃给他人。
此外,2011年10月至2012年3月,赵某等人利用探针、手摇钻、千斤顶和铲子等专业工具,由权某在车上望风,在温州和福建霞浦等地,还多次盗掘坟墓,窃得瓷器钩藤花香炉、琉璃朝珠、手珠、玻璃戒指、如意包银玉簪和银包翠头簪等陪葬品。
其中一名盗墓贼
一审被判刑18年
法院审理认为,赵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窃取他人财物,其中赵某、王某和涂某盗窃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
赵某、王某和权某多次结伙盗掘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古墓葬,其行为又构成盗掘古墓葬罪,应予数罪并罚。
赵某系累犯,依法从重处罚;权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属从犯,依法减轻处罚。
法院当庭作出了一审判决:赵某因犯盗窃罪和盗掘古墓葬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7万元;王某、权某和涂某分获有期徒刑15年至5年不等。
另外,继续追缴4人的全部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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