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政策,怎么执行
2013年02月28日 07:53:30
日前,卫生部发布了一个强制性国家标准《公共厕所卫生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稿对公共厕所的规划布局、设施设计、设施建设和日常管理提出卫生要求,将公共厕所臭味强度分为4个等级,并要求附属式公共厕所每平方米苍蝇小于等于1只,独立式公共厕所小于等于3只。
公厕臭味细分等级,苍蝇数字规定明确,如此细致的标准恐怕也很难找出第二个。4个臭味等级如何区分,谁来区分?苍蝇的个数,怎样判断,是不是需要专门找人来数?这一系列问题,引得网友纷纷吐槽,质疑其可行性。
曾有外国人调侃,在中国找厕所,只要用鼻子就可以,虽是玩笑话,但也从某个角度反映出公共厕所的卫生状况。这些年,随着城市发展,市民文明素质的提高,这样的状况在很多地方已经不复存在。为了进一步做好卫生工作,提高公厕卫生标准,给群众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出台公厕卫生标准,本意当然是好的。但条例中局限于“苍蝇数量”等这种相对次要的要求,明显不切实际,很难具体操作。而在不可行的情况下,哪怕条例定得再多、标准定得再细,也只是个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治标不治本的方法。
其实我们要盯住的,不是眼前飞来飞去的苍蝇,而是其背后城市卫生的大局。希望有关部门在制定标准时,多听民意,了解老百姓真正的诉求,这样才能制定出更加务实的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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