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28日讯 这道“最后通牒”,直指借行政审批之便行乱收费之实的歪风。昨天,记者获悉,市委市政府于2月25日发出《全面清理整顿依附行政审批强制提供服务、强制收费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在3月15日前,各地各部门必须对审批服务中各类不合理收费进行清理整顿。
《通知》明确规定了五类须清理整顿的不合理收费行为以及五类须严格执行的减免政策,要求即日起至3月15日,各地各部门集中时间和力量,对照通知规定要求,对所有审批服务单位和窗口再次进行严格的清理整顿,凡是规定要求取消的收费项目必须坚决取消,需要规范的项目要认真规范。最后通牒“时限”过后,3月中下旬,将对各地各部门清理整顿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一律严肃处理。力求通过此举,进一步规范和优化我市政府服务环境。
禁止
-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未经省级以上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要一律取消;
-对利用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强制或指定收取经营性服务收费或强行购买指定产品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对擅自设立前置条件,强制服务对象接受中介机构论证、评估、审查、代理等有偿服务的行为,要立即禁止;
-对利用审批部门办公场所或以合署办公形式,为经营性企业提供“搭车”经营的,要责令整改、坚决撤除;
-对凭借协会或业务主管单位登记、验证、发证、年检等行政行为搭车收费的,要坚决予以取缔。
减免
-要求办事对象提供证件、证照、文件等资料复印件的,单位应当在审批服务窗口配置复印设备,为办事对象提供免费复印服务,复印成本由审批服务单位自行承担。
-在办事审批事项中,办事对象需要查阅相关资料的,相关单位应当提供免费查阅服务,不得收取任何咨询费、查阅费。
-要求办事对象上网下载填写制式表格的,审批服务窗口应当免费提供下载、打印服务,不得收取下载费、打印费。
-在办理审批事项中,办事对象无法现场提供所需照片的,应当为其提供现场拍照服务,但必须明码标价仅收成本费,不得进行经营性拍照服务。
-在办理审批服务事项中,要严格执行国家、省相关减免政策,为享受低保、五保以及残疾人等需要帮扶的群体办理审批事项时,应当免收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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