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推进海域使用权招拍挂浙江将于3月1日实施
2013年02月28日 13:13:31
浙江在线02月28日讯 (据新华社杭州2月27日电)即将于3月1日起施行的《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明确,一般情况下,工业、商业等经营性项目用海应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海域使用权,以地方立法推进海域使用权招拍挂在全国尚属首次。
浙江海域资源丰富,管辖的海域总面积达26万平方公里,是陆域面积的两倍多,其中作为海域使用管理对象的领海、内水面积约4.4万平方公里,海岸线总长6700余公里,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岛屿共有2878个,约占全国的40%。
为了更好地体现海域资源的价值,《条例》规定:“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其他经营性项目用海以及同一海域有两个以上相同海域使用方式的意向用海者的,应当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海域使用权。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通过申请批准或者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海域使用权后,均由县(市、区)政府登记和颁发海域使用权证,海域使用权实行属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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