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01日讯 以高息回报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上千万元,事情败露后,干脆带着妻儿携款潜逃到了国外。可万万没想到的是,在国外自己反倒成了骗子的目标,被骗走了一大笔,最终因无力支撑在异国的生活,而返乡投案。
昨日,记者从莲都区检察院获悉,云和人王某被检方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向莲都区法院提起公诉。
今年43岁的王某原是莲都区交通部门的职工。在工作中,时常要与一些工程承包商接触,出手阔绰的后者令王某一直认为投资项目工程十分有利可图,便寻思着发展一下“副业”。
2005年8月,在他人介绍下,王某参与了温州市文成县岩门至三板桥新建公路工程项目,因资金不够,开始以个人名义到处向人借钱。
随后,王某又参与投资了多个采石场项目,但日子久了,低息的钱越来越不好借,王某一狠心,竟开出月利率1%-8%的高息,按月或按季付息的方式,向人借钱。
经检察机关查明:2005年8月至2011年7月期间,王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已达1200万余元。原本以为自己前期的投入,能让自己今后也像其他承包商一样过上好日子,可是事与愿违,因其架设的资金网太广,最终出现了断裂。钱没赚到手,反而被大量的存款所拖累,甚至没法做到“拆东墙补西墙”。
可此时,王某并未就此收手,在明知自己无力偿还借款的前提下,仍虚构各种理由集资诈骗202万元。2011年10月,王某带着妻儿,携款外逃到了东南亚某国。
都说“出来混迟早要还的”,就在王某和家人开始展望在异国的“新生活”时,没想一位“同道中人”找上了门——在当地一名华人的游说下,王某将大笔钱投资到了橡胶园。结果想不到,对方干的也是跟自己一样的勾当,最终令王某赔了个血本无归。
最终,由于在异国找不到工作,经济能力又根本无法支撑一家人在当地的生活,2012年9月份,被迫无奈的王某只能是返回丽水,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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