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3月4日
地点:江北法院
案由: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昨天,江北法院调解了一起“踩”出来的案子。
小甲、小乙和小丙是三个小男孩,小甲12岁,小乙11岁,小丙10岁。三人的父母都是从外地到宁波谋生的,租住在江北大闸路一带,时间一长,三个男孩子玩到了一起。
他们发现,住处附近有家宁波帝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下简称“帝豪公司”),他们的停车场里经常停着崭新的车子。
去年12月初的一天,三人实在没什么好玩了,就摸进了帝豪公司的停车场,看着一辆辆新车,三人很是新奇,这里碰一下,那里摸一下,还嫌不过瘾,又跳上了车子引擎盖,在上面蹦蹦跳跳。没多久,引擎盖上凹下去了一块。
玩闹声惊动了帝豪公司的工作人员,看到自家汽车的“惨状”,工作人员报警。经过检查,他们发现三个孩子的踩踏一共导致四辆帝豪汽车受损。
民警通知了三个孩子以及他们的父母到场接受调查,并对车辆的受损部位和车上遗留鞋印进行了比对,确定受损车辆上的鞋印是这三个孩子所留。
此后,帝豪公司为修车花去了7500元,他们曾向三个孩子的父母索赔,但双方一直没谈拢。
今年,帝豪公司把三个孩子告到江北法院,因为三人尚未成年,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把他们的父母也一起列为被告。
除了索赔车辆维修费7500元,帝豪公司还索赔车辆贬损费近3.6万元,他们说,因为车辆受损后,即便修好也不可能像新车一样销售了,贬值是肯定的。
到法院后,三个孩子的父母承认自家孩子损坏了帝豪公司的车,但他们认为,孩子毕竟是孩子,不懂事,开公司的却是成年人,理应管理好自己的停车场,而公司却存在明显的疏漏,可以让小孩子随便进出,除了他们的孩子,以前也有其他的小孩进去玩,爬上过车顶。“如果你们及时发现这种情况,加强管理,怎么会出现这次的事呢?出事了让我们全部承担责任,自己撇得一干二净,怎么说得过去?”
帝豪公司表示,以前虽然有小孩进来玩耍,但没有对汽车造成实质性损坏,他们也没有抓到现行,只能作罢,而这次证据确凿,他们一定要维权。
三个孩子的父母让了一步,表示如果公司降低赔偿数额,他们可以考虑。
经法官调解,昨天,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小甲家赔偿帝豪公司车辆维修及折旧费用7500元,小乙家赔偿5000元,小丙家赔偿2500元。赔偿数目不同,是因为根据警方提取到的鞋印显示,当时有的孩子踩得多,有的踩得少,他们的父母对此也表示认可。
都市快报 通讯员 诸葛宁 记者 蒋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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