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05日讯 “伢腿脚不便,电力公司特别上门帮忙检查线路,还帮伢办手续,每月省落15度电费,真介谢谢!”3月1日上午,寒流来袭,冷雨霏霏,嵊州市供电局上门送服务,让家住长乐镇阳峰村59号的低保户邢进法倍感温暖、贴心。
见到有人来,老人拄着拐杖努力挪动着身体,指着破旧小屋仅有的一条长凳热情地让座。老人73岁了,3岁时落下腿疾,至今独身。不过老人心态很好,问起他家人的时候,他还开玩笑说自己是“屋前一人,屋后一影”。
在供电局工作人员的耐心解释下,平时生活全靠政府补助的老人得知自己可以享受每月15度免费用电,十分开心。
帮老人办完免费用电业务,电力工人又仔细检查了老人家中的线路,排除安全隐患,更换了一盏坏掉的灯泡。
“考虑到老人腿脚不便,我们特事特办上门为他办理业务,他每个月电费大约在20度左右,15度的免费用电后,以后他自己只要承担2、3块钱。”负责该片的台区经理钱柔刚告诉记者。
除了邢进法老人,当天上午,长乐镇石阳村的汪孝位夫妻也享受到了这份温暖与贴心,不出门就完成了免费用电申请登记手续。
据悉,自3月1日起,嵊州市有6083户城乡“两保户”家庭,携带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户”或“五保户”证明原件,户主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原件,近期电费发票或电量电费通知单及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证明材料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就可到当地供电营业厅办理登记手续,享受每户每月15度的免费用电,全市每月共计免费用电总计4.9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两保户”家庭,2012年7月1日之后可享受的免费用电对应的电费,将一次性退还;对登记后每月享受的免费用电,则采取直接在当月电费中扣除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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