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今年,温州市政府法制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编制了2013年度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并将牵头制定审核一系列事关民生改善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文件。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的要求,这一系列文件正式“出炉”前,将逐个以征求意见稿的形式向社会公开发布,邀请公众共同参与决策。
关乎你,关乎你所在的城市。只要把你的想法说出来,也许就能成为政府制定政策文件的重要参考依据。今起,市政府法制办和温州日报联合开设“倾听民意·开门立法”栏目,向社会公开征集政府决策建议,让民情民智在政策文件的制定过程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浙江在线03月08日讯 温州“第四公”改革要怎么改,政府希望听一听众家之言。温州市政府法制办日前已在网上挂出《温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暂行办法》的征求意见稿,今天起,通过温州日报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关于我市即将推行办公用房制度改革的消息,自2013年初公布后,就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这项改革被视为我市在相继推出公车改革、公务接待改革、公费出国改革之后的“第四公”改革。消息公布后至今,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有关会议,召集各有关部门研究讨论,包括《温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暂行办法》在内的一系列有关文件正在为正式“出炉”加以精心酝酿。
“第四公”改革要求怎样管理公家房产?从征求意见稿中可以看到,我市将把包括办公室用房、公共服务用房、设备用房、附属用房、业务用房和特殊业务用房在内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全部收归到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集中管理,在市机关后勤发展中心名下统一登记产权。今后哪个单位要新建办公用房,得由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需求和使用现状,统一提出规划建设意见,然后报批。
一个单位能用多大办公用房,要怎么确定?征求意见稿提到,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将根据各单位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按照办公用房配备标准来核定办公用房面积。一般来说,以“编制定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20-24平方米,使用面积12-15平方米”为标准,按人均面积来核定,当编制定员超过200人时,取下限。如果某个单位现有的办公用房没达到配备标准面积或没有办公用房,可由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从现有办公用房存量中统筹调剂解决,如超出配备标准面积,该单位要向市机关后勤发展中心缴纳超标使用费,实行统一控制标准和超控制标准有偿使用制度。
征求意见稿还提到,各单位在申请办公用房使用权时,要和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签订办公用房使用协议,如果因使用不当、不爱护公物或随意拆改造成损失,用房单位不仅要赔偿,单位领导和相关负责人还要受到依法追责。
“‘第四公’改革的对象是市党政机关、人大机关等机关单位和市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但这些单位造楼的钱也是纳税人的钱,怎么管好这笔钱,和每位市民息息相关。”市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王靖高说,在报纸、网站上第一时间发出征集消息,把民意请进来,有助于增强决策制定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让政府决策更加贴近民生、符合民意,这也是向服务型政府、法治型政府转型的一种具体实践。
据了解,此次公布的《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是根据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有关文件,和我市开展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制度改革的有关意见制定的。全文已在网上刊登,可登陆温州政府法制网(http://www.wzfzb.gov.cn)或“中国温州”(http://www.wenzhou.gov.cn/)了解详细内容。市政府法制办欢迎社会各界在3月20日前通过下列途径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发送电子邮件至wzfzbxfg@163.com;传真至0577-88967520;寄信至市政府法制办法规处(邮政编码:325009),并在信封上注明“立法意见反馈”字样。
市政府法制办表示,今年计划制定的一系列文件都将通过这种方式公开征求意见,使征求意见常态化,在对意见进行定期汇总后,可行的意见将被采纳吸收进政策文件。
新闻背景:
根据我市日前出台《关于开展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制度改革的意见》,今年要把全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都集中起来,由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统一管理,并会同相关部门制订出台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暂行办法,按照统一产权登记管理、统一规划建设管理、统一调配使用管理、统一维修养护管理、统一专业化物业管理的原则,进行规范化管理。
今后,这些办公用房将有偿提供给各个单位使用。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按照国家有关标准给各个单位配备必需的办公用房和基础设施。市财政局按照办公用房核定面积向各单位分配“办公用房使用费”。各单位每年要向市机关后勤发展中心缴纳办公用房使用费,超出配备标准的部分有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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