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1日讯 过去一年,接二连三发生的豪车被撞事件,让不少人感慨“豪车之吻”伤不起。为避免这种潜在的无奈,全国人大代表、浙江温岭市农业技术推广站副站长林燚提出建议,要求出台豪车管理新规,通过援助基金、豪车附加险等方式,为豪车赔付寻找更多途径。
豪车“天价之吻”伤不起
豪车为什么撞不起?关键就在一个“赔”。林燚告诉记者,目前天价车祸的救济方法仅是机动车辆保险,具体包括强制保险(交强险)和商业保险。由于我国机动车保险实施的是责任保险,这也意味着,如果过错方在普通车车主一方,所有损失均由他承担。
“交强险赔偿第三方损失最高金额为122000元,其他损失须由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予以补充。”据林燚解释,由于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是商业险种,它的投保及投保金额完全由车主自行选择。
目前,大多数车主购买的都是20万—3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额,如果被撞的是普通车,这样的投保金额足以赔付,但如果是豪车,修理费用惊人,超过保额部分只能自行赔偿。
这么看来,要想能赔偿天价车祸,车主只能提高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额来转嫁风险。这种方式,不仅增加了普通车主的养车成本,也意味着对普通车主的不公,可谓“豪车上路,把风景留给了自己,把风险留给了别人”。
建议设援助基金、豪车附加险
去年3月15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了最新《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对车主广泛关注的“高保低赔”“无责不赔”等热点问题进行了合理修订。不过,林燚认为,在天价车祸中,即使豪车的损失得到保险公司的先行支付,但保险公司仍会事后追偿,普通车主倾家荡产的风险依然存在。
对此,林燚建议,公安交管部门应尽快出台对豪车的赔付新规。比如设立车主援助基金,将来再发生“天价车祸”,该基金可以用于帮助事故中扣除交强险和商业保险赔偿外,仍有较高赔偿义务须履行但确实无力支付的车主。
既然是基金,钱从哪里来?“最好是强制性的,无论豪车还是普通车,管理部门都要按照车辆购置价按比例收取费用。”林燚这样设想。
另一种途径,就是设立豪车附加险,即强制要求购置价达到100万元以上的机动车(豪车)必须购买此险,否则无法通过年检。
此外,林燚还提出,最好对普通车撞上豪车的最高赔偿限额进行限定,比如不超过普通车购置价的3~4倍,超过的损失,普通车车主无须赔付。林燚认为,这种设上限的方式,既避免了普通车车主“一夜返贫”,也提醒豪车车主购买附加险的自觉性,对双方都是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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