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一起涉及46位犯罪嫌疑人的特大产销病死猪肉案,在温岭法院进行了一审宣判。
法院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主犯张兴兵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80万元,追缴犯罪所得7万元。其余4个主犯陈光华、操兰玉等及41个从犯分别被判处5年至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均处50万至1.5万元不等的罚金。其中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适用缓刑的共14人。
判决书显示,从各被告人处查扣的病、死猪肉,腊肠或腊肉等共计6218.46公斤,由扣押机关温岭市公安局予以销毁。
肉联厂员工牵线养殖户
2010年至2012年4月12日期间,四川人张兴兵在江西人操兰玉的介绍下,结识了在温岭市肉联厂上班的湖北人陈光华,他们商量决定做病、死猪的生意。
然后,当蔡某、黄某、孙某等养殖户到肉联厂卖猪时,陈光华就告诉他们说若有病、死猪,他会收购。
事后,蔡某等人在养猪场内发现病、死猪,便电话告知陈光华,陈光华再通知张兴兵去收购。其间,陈光华共为张兴兵介绍收购病、死猪700多头,从张兴兵处获得4000多元的好处;养猪户蔡某与其父(另案处理)卖了40余头病、死猪给张兴兵,得款2000余元。
与此同时,张兴兵在温岭市泽国镇租赁了一个垃圾场并设立屠宰场所,雇人屠宰病死猪。为张兴兵屠宰、加工病死猪的刘某,每头收取15-20元不等的屠宰费,共获利4000余元。
而这期间,张兴兵共收购、屠宰并销售病死猪1000多头,获利金额经查明的有7万多元。
后来操兰玉也加入到收购病死猪的行列,他们收购病死猪的价格为每头猪几十元至几百元不等。
病死猪肉流进菜场餐馆
有的被制成了腊肠
一开始,张兴兵的妻子李琼将病、死猪肉,拿到温岭泽国镇五里泾菜场的摊位上去卖,每斤卖10元钱,共卖出了1000多斤。
2011年开始,张兴兵开始联系其他人出售病、死猪肉,并将部分肉制成腊肠、腊肉等肉制品,以每斤10元左右的批发价卖给泽国、大溪、路桥等地的菜场摊贩。
这些菜场摊贩都知道张兴兵卖的腊肉等是病死猪肉制成的,仍大量购买,用于零售。
甚至还有人做起了批发生意:如代某向张兴兵购买腊肠360余市斤后,再将其所购腊肠以每市斤12元的价格销往本市大溪、泽国等地菜市场经营户。
2012年3月份,在明知张兴兵所卖的是病、死猪肉的情况下,何某还帮张兴兵联系、介绍客户,经何某介绍,温岭泽国镇有两个餐馆老板以每斤四、五元的价格,买了150余斤病、死猪肉用于经营。
食用后可能导致中毒或其他疾患
从2012年4月12日开始,温岭市公安局根据统一部署,对涉案人员进行抓捕,同时缴获了大批病、死猪肉及其制成的腊肉、腊肠、肉丸、香肠等。这些猪肉及其制品经检测鉴定,检出了奇异变形杆菌、副溶血性弧菌等,并检出菌落总数严重超标,经危害性评估认定,人食用后可能导致严重的食物中毒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兴兵、陈光华、操兰玉等人的行为,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系共同犯罪,遂依照各自的犯罪情节,分别作出如上所述的判决。
另外,这一犯罪团伙检察机关原起诉48人,其中两人因在取保候审期间脱逃等原因,法院未予宣判。 阅读延伸 浙江如何处理病死猪? 相关案件 深埋或丢进无害化处理窖
温岭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箬横分所畜牧兽医师王云生说,温岭目前对生猪养殖的日常监管主要分三个层级,监督所监督员每两个月一次巡查,乡镇畜牧管理员每个月巡查一次,乡镇动物防疫员以十天为一个周期。检查的内容包括生猪养殖户的生猪养殖档案(买进几头、卖出几头等)、免疫档案(疫苗注射情况等)、饲料添加剂档案(饲料添加剂的购买时间、厂家等)、违禁药品使用(猪生病时间、用药种类等)、病死猪处理档案,等等。
“要求散户建立档案很困难,目前温岭的做法是由乡镇防疫员为散户建立免疫档案,并要求养殖50头以上生猪的大养殖户必须建立自己完整的档案库。”王云生说,什么时间死了多少猪,最后怎么处理,在这些大养殖户中都有详细的档案记录。
不过,无论是散户还是大养殖户,如果发现了病、死猪,都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王云生说无害化处理方式主要是指“深埋”。
“如果发现了病、死猪,养殖户必须在24小时内向乡镇的动物防疫员汇报,由专业人员监督处理。”
据王云生介绍,大的养殖户都有自己配套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窖”,病、死猪的处理就是直接往窖里投放。而一般散户没有自己的窖池,需要散户自觉在荒地里挖1.5米深坑进行填埋——往坑里放入病、死猪后,撒上消毒药,铺上专门的油膜,再盖上泥土。
“前几天,我们接到举报有人在荒地里堆了9头猪没有填埋,过了十几天发臭了,我们通过耳标找到了养殖户给予了罚款教育。”王云生说,很多养殖户嫌一次一次填埋太麻烦,就会堆着一次性处理,但政策要求是24小时内处理。过去还有人直接丢弃在河里,不过今年开始少见了。
无害化处理病死猪
每头猪补助80元
为了鼓励养殖户自觉汇报病死猪情况,并进行无害化处理,今年1月1日温岭政府出台了“无害化处理每头猪补助80元”的政策,政府会免费提供消毒药和油膜。“每次填埋,小养殖户自己需要承担的成本就是人力和时间。”
浙江某个以生猪养殖销售为主营业务的农牧公司负责人朱总说,建窖池的成本根据规模大小需要几千、几万、十几万不等。王云生说,这些成本,在温岭很快就能“补”回来。“二月份,温岭某大养殖户无害化处理了297头猪,一共得到补助2万多元,建窖的成本还不及一个月的补助高。”
朱总说,猪自然死亡率比较高,包括幼猪夭折在内的死亡率如果控制在15%以内,养殖水平算是不错了。“以年养殖规模800万头为例,年死亡120万头是正常的,水平差的死个200万也有可能。”
据悉,这项无害化处理病、死猪补助政策正在全省推行,各地市实施进度不一。 制售死猪肉
嘉兴三人被判无期
去年11月8日,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对一起17人制售“死猪肉”案作出了一审判决: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董某、陈某、姚某3人无期徒刑;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或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张某等10人有期徒刑五至十二年不等;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车某等4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三年六个月不等。
董某、陈某、姚某在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三星村董某家中设立非法屠宰场。
其中,董某负责该非法屠宰场的经营、管理,陈某主要提供车辆供运输,姚某主要负责向农户收购死猪以及将加工好的死猪肉送给客户等。
他们最初到养殖场粪池中打捞养殖户扔掉的死猪,后来则通过别人牵线购买死猪。2009年1月至2011年11月间,该非法屠宰场共屠宰死猪7.7万余头,销售金额累计达865万余元。
畜牧局长当卧底
去年,在浙江有一位执法人员,因为为贩卖病、死猪肉者充当“保护伞”和“卧底”,而被判刑期。
此案源于去年6月公安部门的一次行动,经群众反映后,公安人员对涉嫌贩卖病、死猪肉的几个人进行了前期调查,并兵分几路蹲点守候,想要人赃并获,然而那些人仿佛有未卜先知的能力,取消了当天的行动。
行动组采取另一方案,迅速抓捕这些人,一个隐藏在执法人员内部的罪犯帮凶终于浮出水面,他就是某畜牧兽医局副局长杨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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