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分211、985全国重点高校(共14所):
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林业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南京大学、南京农业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华中农业大学
二、部分本省本科高校(共21所):
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宁波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温州医学院、浙江海洋学院、浙江农林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中国计量学院、浙江科技学院、浙江财经学院、嘉兴学院、杭州师范大学、湖州师范学院、绍兴文理学院、温州大学、宁波诺丁汉大学、台州学院、丽水学院
根据中央、省委有关文件精神,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共青团浙江省委将组织实施2013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2013年我省计划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2400名。其中,面向部分211、985等全国重点院校和部分省内本科院校择优选聘900名,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500名。
二、选聘方式
选聘工作采用择优选聘和公开选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选聘通过相关高校推荐、组织面谈的方式确定人选;公开选聘采用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方式确定人选。
三、选聘条件
所有热爱基层工作、热心农村事业、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有志于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高校毕业生均可参加报名。同时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2.参加择优选聘的,为部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211、985重点院校应届高校毕业生(本省高校生源不限、省外高校须为浙江生源)和我省普通高校第一批次录取重点专业学生(具体院校名单附后)的应届毕业生(生源不限),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
3.参加公开选聘的,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应届和往届高校毕业生,原则上以本地生源为主。
4.具体选聘条件详见各市公告。
四、选聘程序
(一)择优选聘
1.组织报名
时间:4月5日前
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团省委会同相关高校开展宣传动员,宣讲大学生村官工作政策,在广泛发动基础上按照择优选聘计划和条件要求,组织学生自愿报名。
2.择优推荐
时间:4月5日至10日
相关高校根据报名情况,将符合条件人员,以1∶1.5比例推荐初步人选,211、985高校由省教育厅负责汇总,省内高校由团省委负责汇总。
3.组织面谈并确定人选
时间:4月25日前
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团省委将报名汇总表分给各市,各市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对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一对一面谈。根据面谈情况,综合分析评价,经体检和考核后,确定择优选聘人选并公示。
(二)公开选聘
公开选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网上注册及报名
时间:4月26日9∶00~5月3日17∶00
应聘人员在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个应聘人员限报一个职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
时间:4月27日~5月6日
选聘单位根据选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未通过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未通过者可在5月7日24∶00前再次报名并接受复审。
3.缴费
时间:4月27日9∶00~5月8日24∶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4.笔试
时间:5月26日上午9∶00~12∶00
笔试由省里统一命题和阅卷,考点设在各市。笔试科目1门,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申论,满分为100分,根据实际情况,由省里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报名人数与选聘计划数没有达到2:1比例时,相应核减选聘计划数。报考人员在5月21日至5月24日期间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成绩由各市在6月10日对外公布。
5.资格复审
各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面试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往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等。
6.面试
时间:6月23日上午9∶00开始,一天内完成
各市自行组织面试。面试题由省里统一命题,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
7.体检、考核
时间:7月15日前
面试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1.2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和考核由各市自行组织。
8.公示、聘用
时间:7月底前
各市在体检、考核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于7月底前完成全部聘用手续。
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统一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由所在乡镇(街道)与高校毕业生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一般为3年。任满1个聘期、考核称职的,经双方协商可按照有关程序续聘。任满2个聘期、未担任村“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的,原则上不再续聘。对于违反工作纪律或重大失职而造成严重影响的,可及时解聘。聘用期间大学生村官补贴标准比照当地乡镇(街道)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并统一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两项计划”人员的聘用参照浙组[2009]36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具体选聘名额分配、条件要求、程序步骤等详见各市选聘公告,或于即日起登录下列网站查询: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zsrsj.gov.cn)、宁波东方党建网(web.dfdj.gov.cn)、温州人才网(www.wzrc.net)、嘉兴考试培训网(www.jxkp.com)、湖州人事人才网(www.hzhr.com)、绍兴人才网(www.sxrc.com.cn)、金华人才网(www.jhrcsc.com)、衢州人才网(www.qzrcw.com)、舟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srls.gov.cn)、台州人事培训考试网(www.tzks.net)、丽水市政府网(www.lishui.gov.cn)。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教育厅
共青团浙江省委
201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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