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整治现场
浙江在线03月15日讯 昨天上午9点至11点,市公安交警部门在市区开展车辆行人闯红灯、违法停车、超速(飙车)、车辆路口违法穿插排队、行人过路口不走人行横道等八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两小时内,市区共查处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行为82起,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105起。
上午10点,市区道路交通正处于平峰时段。在中兴路人民路口,记者看到,两位民警和三位协警正在该路口执勤并查处相关交通违法行为。此时,一辆宝蓝色摩托车被市交警支队东区执勤大队迪荡中队中队长翁鸣鸣拦下,停靠在路边。来自诸暨的驾驶员刘宏伟以及身后没有戴头盔的同伴一脸茫然。“你知道摩托车是不能开进绍兴市区的吗?还有后座的那个小伙子没有戴头盔,这两条都违反了交通法规。”翁鸣鸣说。
驾驶员刘宏伟说,自己刚从诸暨来到绍兴市区,不知道这里有摩托车禁行的规定。“诸暨可以开,我以为绍兴也可以。”
随后,执勤民警依法对刘宏伟处以150元罚款,记5分。“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处100元罚款,记3分;乘坐摩托车没有戴头盔,处50元罚款,记2分。”
10分钟后,一辆杭州大货车也在杭州银行门口被交警拦下。按照规定,大货车未按规定时间驶入限行区域内,驾驶人除了要交100元罚款还需被扣3分。“我开到这附近送货,下次不会犯错了。”驾驶员阮师傅说。
“从今天查处的情况看,主要是机动车、电瓶三轮车、摩托车违反禁令标志‘闯禁’的比较多,车辆、行人闯红灯的目前还没有发现。”翁鸣鸣表示,中兴路人民路口平峰时段的道路交通状况较好,今后他们还将在高峰时段严查八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高峰时段,行人闯红灯、车辆路口违法穿插排队等违法行为还是比较普遍的。”
根据我省相关交通法规规定,非机动车闯红灯将处20元罚款,行人闯红灯处警告或5~50元罚款;违法掉头、左转弯、闯禁行线均处100元罚款,记3分;违法占用公交车道罚100元;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时,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超越行驶可处警告或20~200元罚款;行人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可处警告或5~5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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