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乃科代表建言——保障应急车辆顺畅通行
2013年03月17日 07:26:42
浙江日报北京3月16日电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国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陈乃科提出,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应急车辆顺畅通行,给救命车辆一条绿色通道。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但陈乃科代表坦言,现实情形是应急车辆的优先通行很难得到实现。有时遇上交通拥堵,有些驾驶员不愿意给救护车让道。
陈乃科代表说,在城市交通日益拥堵的今天,如何保障应急车辆迅速到达救助地点,是事关生命安全的重大问题。他建议研发、安装应急车辆导航系统,能够使应急车辆准确定位呼救者位置,迅速找到呼救者,并通过信息传送,实现医生的院前观察与相应的急救指导。
“还要进一步完善相应法律法规,加大法律惩处力度。国外许多国家针对不给应急车辆让行的交通行为,法律惩处力度比较严厉。”陈乃科代表建议通过硬性约束,增加违规成本,减少不给急救车辆让行甚至抢道的行为。消防部门、医院应争取与交警部门相互配合,利用监控录像、交警执法等手段,疏通应急车辆通行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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