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推诿,到底谁该为车祸埋单?
据了解,这辆肇事的出租车是“挂靠”在台州兴海出租车公司的私人出租车,车主是叶某,但他将该车承包给谢某经营,而驾驶肇事车辆的司机柳岳又是谢某雇佣来的,在事故发生后柳岳就消失得不见踪迹。
“我们公司与肇事出租车之间只是‘代管’关系,我们只协助出租车办理保险、年检等事情,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挂靠,车子依然在原车主名下,车上也不挂兴海公司的标牌,公司每年向车主收取的费用也只有几百元,这么多医药费我们无法承担。”今年年初,台州兴海出租车有限公司负责人洪经理在接受《钱江晚报》记者对此事的采访时,如此表示。
显然,单就“车上也不挂兴海公司的标牌”这一句就与事实有所出入,据交警部门提供的肇事车辆照片显示,这辆车牌号为浙JTI023的出租车,在绿色的车身上醒目的标识着“兴海汽车出租有限公司”及公司电话“88857234”。
另外,“被挂靠”的出租车公司每年向车主收取的费用果真只有几百元吗?据记者调查,事实并非如此。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在出租车行业中从业多年的知情人士私下向记者透露:一辆出租车的车主一般都会雇佣两名司机两班倒,这两名司机每天都要缴三四百元给车主,一个月下来,车主收益近万元,而运输公司又会从中抽取5000元—8000元,车主每月的纯利润一般在4000元以上。
出租车公司不愿对此事故负责,车主叶某又以曾和承包商谢某签订过协议——承包期间出了事故均由谢某承担,车主不承担责任为由,拒绝承担责任。承包商谢某在拿出7万元后至今已很难联系上了。车主李某在买出租车保险的时候买了30万元的商业险,在不含不计免赔险的前提下,结案后保险公司的赔偿总额约36万元。虽然事故发生后,浙江安邦保险公司先期垫付医药费5万元,今年过年前又给陈琛拿来6万元赔偿款,但这“远远不能填补抢救医疗费用”。不得已,王苗青用义乌的摊位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49万元,另加上向亲朋好友借的钱,总算暂时凑够了陈琛前期的治疗费用。“现在,已经拿不出钱让爸爸去医院接受治疗了,家里债台高筑,生活已经举步维艰。”陈思羽向记者表示。
2011年中秋,陈琛的家人对此事故的赔偿向椒江法院进行了起诉。“椒江法院一审作出的‘车主叶某对事故不承担责任’的判决,让各方都不服,承包商谢某先向台州中级法院提起申诉,台州中级法院开庭后驳回了该案,交由椒江法院重审。法院那时候向我们提示,如果此次判决有一方不服,依旧有上诉的可能性。”陈思羽说,到今年3月份为止,陈琛的案子已经前后5次开庭,“2011年在椒江法院开了2次,2012年上半年在台州中级法院开庭1次,当年10月到11月又在椒江法院开了2次庭。”直至记者发稿,该案的判决书仍未下达,陈琛的家人仍在焦急等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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