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群租该不该禁止 《物业管理条例》29日立法听证
2013年03月22日 08:27:40
从去年开始,杭州市人大对已实施10年的《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进行大修。修改后的草案,将于3月29日下午2:00,在之江饭店举行立法听证会。
房屋群租行为该不该被禁止,是听证重点之一。
群租不但影响业主的居住环境,还增加了消防、治安的发案率,因此在《条例(修订草案)》第四十七条中提出,物业规定的禁止行为中,建议增加房屋群租行为。
“群租”现象是否应在物业管理条例中进行规定,如何规定?除此之外,违法拆改、变动房屋承重结构、擅自占用绿地,应该怎么限制,这些问题市人大都欢迎你来议一议。
听证的第二个重点是关于“物业撂挑子找谁代班”。
《条例(修订草案)》提出应对方法:先制订物业管理应急预案;然后由居委会按预案,应急组织不超过6个月的基本保洁、保安等服务。相关费用由该小区业主共同承担。
就是说,物业撂挑子走人,由居委会暂时代班,这样规定行不行?此外,物业费收取标准如何制定、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程序怎么更规范,也欢迎大家来说说。
即日起可通过电话或传真报名成为听证陈述人和旁听人。
《条例(修订草案)》已经刊登在杭州人大网上,详细内容请登录www.hzrd.gov.cn。
报名截止日期:3月25日。
电话86495117,85812937;传真85101441,85250775。
都市快报 记者 王屹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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