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00多位村民包了大巴车,赶到江东法院旁听判决。记者蒋煜明摄
昨天一大早,宁波高新区梅墟街道上王村100多位村民包了大巴车,从村里赶到江东法院,按他们的说法,当天审理的一起案子,让他们都很气愤。
这起案子原告有三个:陈某,60岁,上王村村民,在上王村拥有私宅;陈某的妻子赖某,39岁,鄞州人;还有赖某10岁的女儿小陈。
三人起诉的是宁波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下简称“高新区公安”)。
三人为何状告公安局,村民们为何包车围观法官判案——事情要从陈某家一连串的离婚结婚说起。
陈某和赖某原本是公媳 各自离婚结成夫妻
上世纪70年代,陈某和前妻王某“结婚”(因当时婚姻登记制度尚不完备,两人形成事实婚姻,未登记),后生下一个儿子。2003年,陈某儿子和赖某结婚,生下女儿小陈。
去年七八月间,陈某儿子和赖某办理了离婚手续。
9月17日,陈某和王某在法院也办理了离婚手续。
仅仅4天后,也就是9月21日,原本是公媳关系的陈某和赖某突然登记结婚。同一天,陈某以夫妻投靠名义,向高新区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申请把赖某母女的户籍迁进上王村。
结婚后想把赖某母女迁回村里 村民说是想多拿村里分红和拆迁款
原告律师:可能上诉
无论结婚还是申请户口迁移
当事人并未违法
公媳突然变夫妻,陈家人的行为在上王村引起了不小震动,在村民看来,这是典型的假结婚。有村民说,在登记结婚后,陈某和赖某都是和原来的配偶居住在一起。
村民说,赖某母女的户口如果跟着陈某迁进上王村,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去年,上王村村民每人拿到村里分红4.8万元,以后可能还有增加,而且上王村以后要拆迁,一户人家突然多了两个人,能分到的补偿款自然会增加。
陈某向高新区公安提交迁户口申请后,工作人员告诉他,根据法律规定,村民迁户口要取得所在村民委员会的证明,并把申请材料退回。
陈某于是向上王村村委会要求出证明,但村委会认为陈某、赖某结婚目的特殊,拒绝了他的要求。村民们对陈家意见也很大。
昨天,陈某方的代理律师表示,不排除上诉可能,具体要跟当事人商量了再说。
律师说:“无论是登记结婚还是申请户口迁移,我的当事人没有做任何违法违规的事,现在高新区公安以村委会不出证明为理由,不同意给赖某母女迁户口,是在逃避职责,法律虽然规定村民迁户口要村委会出证明,但毕竟公安机关才是户籍管理机关,村委会不出证明,他们也可以直接去调查了解。”
有人问及如何看待公媳变夫妻所涉及的道德伦理问题,律师表示:“道德问题见仁见智,我不做评论。”
户口没迁成状告公安 自称和儿媳结婚是“政策逼迫”
几次协商无果后,今年1月4日,陈某和赖某、小陈以行政不作为为由,把高新区公安起诉到江东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确认高新区公安不作为违法。
1月22日,法院对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
陈某方认为,他们申请户籍迁移符合法律规定,高新区公安理应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而他们迟迟不给迁,属于行政不作为。
高新区公安则辩称,陈某方是农村户口迁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及《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的规定,农村户籍登记需要村集体协助办理,村集体应为户籍迁移开具证明,但陈某方在申请户籍迁移时,未出具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盖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对此他们也履行了告知义务,不存在行政不作为。
高新区公安同时表示,陈某和赖某的婚姻并不真实,两人原是公公与儿媳关系,情况特殊,登记结婚后,陈某仍与前妻在上王村生活,赖某仍与前夫在鄞州古林生活,没有任何变化。两人利用假结婚的方式达到迁移赖某和小陈户籍的目的,这与婚姻的初衷完全相悖,是难以为社会大众接受的行为。如果这种情况下准许他们户籍迁移,就是默许和纵容这种行为,跟法律的宗旨不符,也是对社会良好的道德风尚和公共利益的损害。
在庭上,高新区公安还出示了一份此前对陈某做的调查笔录,从笔录看,陈某本人也承认,自己和原儿媳结婚另有原因。
“我与赖××结婚,按照国家政策赖××与我孙女小陈的户口就可以随我迁入上王村,所以我和赖××结婚了,其实我也是没有办法,是政策‘逼迫’我这么做的”。
100多位村民包车赶来旁听 法院认为公安“不给迁”不违法
昨天是法院判决的日子,陈某家人没有出庭,全权委托给了律师,高新区公安也委托律师出庭。上王村100多位村民提前包好了大巴车赶来旁听。
法院原本安排的是面积较小的四号法庭,发现旁听人数较多,临时加了椅子,但椅子也不够了,最后临时换到了最大的一号法庭。开庭前,大家就在议论纷纷,意见是一边倒的“反对”。
一位80多岁的老奶奶说:“如果可以像他们这样做,那婆婆和女婿也好结婚了,这不就是乱伦嘛?村委会不给他们开证明是对的,我们村民没一个同意的,今天特地来看看法院怎么判,要是他们赢了,那说难听点,我们上王村、别的拆迁的村都好去模仿了,社会不是乱套了?”
上午9点,法官准时敲响法槌开庭,由于此前已经经过庭审,法院马上进行了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高新区公安工作人员在收到陈某方的申请后做了口头答复,要求其提供上王村村委会的同意户籍迁移的证明。根据相关规定,高新区公安的工作人员已对陈某方进行了口头答复,并告知其应取得村委会证明,程序上并无不当,不存在行政不作为的行为,原告要求确认高新区公安行政不作为违法,无相应事实和法律依据,予以驳回,诉讼费50元由陈某方承担。
老陈家在村里的房子是几间小平房,自己留了两间,其余都租出去了。
记者昨天采访当事人公公老陈
我又不是做了什么违法的事情会继续上诉
村里户口回迁现象很普遍别人都在做为什么我不行
身处“漩涡”中的当事人老陈昨天没去法庭,照样上班、回家吃饭。“我又不是做了什么违法的事情。”宁波高新区梅墟街道上王村,从外面看上去跟中国传统农村没什么两样,春分时节刚过,村口田地庄稼绿油油的,油菜花开得正旺,河道里清澈透明,田头零星有人在劳作。
渐渐走近,村子旁边,是条八车道的东环北路。再往村里走,会发现村里住着的本地人已不多,村里已被越来越多的租住户占据,路边有一个规模蛮大的马路菜场,路人对话间也大多说着普通话。在村里,偶尔会碰到有人拿着皮尺在丈量土地,时不时看到房屋上张贴的拆迁公告——最后一批村民也快要离开这片世代生活的土地了。
昨天法院这起判决案件中的当事人老陈,就住在这里。几间小平房就挨着村口的大马路,周边除了一座废弃的老庙,没有邻居,显得孤零零的。
昨天有人把老陈家的事发到了东方论坛上,截至昨晚8:00,点击率已经破十万。江东法院判决后,老陈的代理律师被媒体团团围住采访。
上班回家吃饭
老陈昨天跟往常一样
老陈昨天没有去法院,而是像往常一样,吃过早饭,骑上电瓶车,早上6点就赶到了家附近的一家小区,他是这里的保安,坐在不足四五平方米的小岗亭里,似乎安安心心地度过了一天。他在这里上班一年多了,工资是一个月1600元。
老陈和原儿媳登记结婚的事情,同事们也都听说了,不过他们从来不当着老陈的面议论,尽管私底下有人忍不住会把这作为谈资。
老陈是位蛮和气的人,跟这家小区的居民关系也不错,看到人就打招呼有说有笑。
昨天下午3点,记者找到老陈家里,几间小平房紧挨着,老陈已在这里住了20多个年头。门口有个院子,朝大马路开了一扇门。院子外面还有一小片菜地,种着葱。
这里老陈只给自己留了两间,其余都出租出去了。老陈住的房子房门紧锁,一位租户告诉记者,老陈是他们的房东,白天出去上班了。“老陈的原配也不怎么在家,可能是出去打麻将了。”
老陈说派出所请他去做的笔录
成了不利于他的证据
昨天下午5点,记者找到了老陈的保安门岗。他穿着保安制服,正打算回家吃饭,听记者说明来意,他摇摇手说,“哎呀,这个就不要说了,说来说去有什么好说的。”
记者说,想听听他对法院的判决有什么想法,老陈有些不耐烦,说不愿意多说,只是跟记者强调:合情合理合法,婚姻自由。他认为她俩(原儿媳小赖和女儿)的户口迁进村里,这样的做法在村里很普遍,别人都在做,为什么他不行。“况且我们还是合法领了证的夫妻,至于村民不能接受,是他们老思想在作怪。”
至于为什么不愿意和记者多谈,老陈说因为之前自己被派出所请去做笔录。
“他们也是像你这样,哄着我去做笔录,对方一开始跟我说得很好,说知道我没什么文化,知道我有委屈,都可以说出来。可他们后来就借这个说我是假结婚。”老陈说,正是那份笔录,成了不利于他的证据。
“我又不是做了什么违法的事情。”老陈跨上电瓶车要走,对于法院判决,他无奈地说,民不可跟官斗,但还会继续上诉,哪怕一直到最高法院。临走,老陈又回过头很客气地说,“小伙子,实在不好意思,让你白跑一趟。”
老陈代理律师给记者打电话
不能一杆子打死一个人在法律上他们是合法的
昨天下午,记者也接到了老陈代理律师打来的电话,这位施律师希望记者能够如实报道这件事,在法律上他们是合法的,“你们写新闻要讲究真实性,不能一杆子打死一个人。”
施律师说,老陈人很老实。“我也看了网上对这件事情的评价,支持老陈的人还是蛮多的。我觉得外人没有资格去评判这对夫妻是真离婚还是假离婚,因为他和前儿媳结婚证已领,法律已经认可。”
老陈前妻说他跟儿媳结婚我一点不反对
昨天记者跟在老陈后面又来到了他家,看到记者上门,老陈说你怎么又来了,一边推着记者往门口走,边说啊呀,这个事情不谈了,不谈了。
一直把记者推到门外,老陈才停下来,跟记者聊了几句。记者问他,为什么要跟原配离婚,跟自己媳妇结婚呢,老陈立马打断记者,纠正说:“原来是儿媳,现在已经不是儿媳了。我们去年就登记结婚了。法是最大的。”
记者发现,老陈前妻这时也在家里。过了一会儿,老陈骑着电瓶车出了门,跟记者说自己还要去上班,客气地给记者递了一根香烟。
记者进屋,想跟老陈前妻聊一聊,她跟妹妹正在吃晚饭,桌上五个菜一个汤。记者说明来意,她向记者强调,自己跟原来老公离婚,是因为这么多年夫妻感情不合,老是吵架,现在跟原来老公已经一点关系也没有。目前自己是跟妹妹住在一起。她说,“我们也离婚了,我儿子跟媳妇也离婚了,他们结婚我一点也不反对。”
至于离婚后,老陈为什么还要回到这里,她说只是路过,“现在他不是已经走了吗?”一旁的妹妹提醒姐姐,不要再多说什么。
记者了解到,老陈在小平房里确实还有另外一张床铺,老夫妻已不再住在一起。“平时他俩也确实经常吵架,我们也听到过。”有租户说。
“男的一回来,女的就老是跟他要钱,可能是要饭钱,一星期他会来吃两三顿饭。有天晚上八九点钟他们吵架,阿姨嗓门很大骂得很凶,还摔了一些东西的。”租客告诉记者。
都市快报 通讯员 姜栋 记者 蒋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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