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采购项目,我都交由分管干部去办。领导班子按照民主集中制,共同制定采购项目的制度规则,我只负责监督下属有没有严格按制度办事。”昨天,金华市财政局局长陈志身说。
财政局局长手握重权,但现在,即使是不到万元的工作手册印刷项目,也要请超过两家的印刷厂来投标,出价最低的厂家才能拿到这活儿。
给“一把手”限权,不让局长书记们的权力过于集中,前不久,金华市委办、市府办下发了《关于实行市级机关部门(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行政审批和物资采购工作暂行规定》。
在当地,大家把这个做法称为“五个不直接分管”。
五个不直接分管
财务:超过规定数额的,经分管领导审批后,由主要领导会签审批;超过限定数额的大额开支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决定大额资金(资产)的开支使用及处置。
工程建设:限额以上、按规定应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统一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限额以下、可以不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按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由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实施。
行政审批:“一把手”不能越权指挥,一般行政审批事项由审批处室负责审批,或按有关程序审查后报分管领导审批;重大疑难事项提交行政审批领导小组或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分管领导负责审批。
人事:对于管干部人事的副职来说,更多的职能是组织实施,而“一把手”也不能一个人拍板了。
物资采购:凡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及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采购,要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实行政府采购。按规定可以实行协议采购或自行采购的,要按照采购工作程序,由相关处室提出计划,经分管领导批准,由职能部门(处室)统一负责实施。
现在
局长一支笔签字不灵了
《规定》发布前,在金华下辖的婺城区和磐安县已开始试行。
各单位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都按照副职领导决定、报主要领导同意、提交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操作。一把手主要管好方向、管好班子、管好大事。
磐安县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毛晓东对此深有体会。前段日子,办公室复印机坏了,这台机器用了多年,要不要买一台新的?毛晓东按照局里“购买超过一万元以上设备,要开会研究”的规定,与其他3个班子成员商量,决定购买新机器。
不仅是大件设备,连办公室添置小件办公用品,都不是局长签个字就可以了。办公室要填一张项目审批表,写明预计的经费金额,局长先写上自己的意见,再填一张经费支出事前审批表,写上报销金额,由分管副局长审批同意后,再去报销。
找领导疏通难了
磐安县教育局局长吕为苗说,以往每逢教师分配工作,他的手机就要被打爆,现在有了新制度,不再像以前那样响个不停,偶尔接到一两个求情电话,他就解释说:“我不分管人事了,说了也没用。”
搞调动、分配,找一把手也没用,找分管领导说了也不算。金华市委规定,对于重要岗位人事变动、人员调动、考核奖惩等事项,各单位都要经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由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实施。
前两年,金华发生过几起“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纪委在调研中发现,有的部门“一把手”独揽大权,搞家长制,原先那些“下监督上、大多数人监督少数人”理论上可行的监督方式,往往因为缺乏制约机制,而难以发挥预期的作用。
金华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建明说:“权力过于集中对于领导来说并不是一件好事。现在,就是让党政主要领导从‘操作员’变成‘监督员’,副职从‘服从者’变成‘操盘手’,改变‘一把手’权力过分集中、权力监督相对弱化的执政现象。”
违规官员要严处
《规定》称,如果以后一把手和副手违纪违规,要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通报、诫勉谈话或纪律处分。
这些情形包括:超越工作权限,对分管工作擅自作出处理的;应提交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未经集体研究,由一把手自己决定的;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务、人事、工程建设、行政审批、物资采购相关政策、法规,造成损失或其他后果的。
都市快报 通讯员 金纪宣 记者 江胜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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