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工商局下放企业部分登记权限 方便注册登记
2013年03月26日 10:22:35
浙江在线03月26日讯 昨天,《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提升行政审批效能优化服务的实施意见》出台,以后宁波企业注册登记更加便捷了。
宁波市工商局进一步下放了企业部分登记权限,注册资本低于2亿元的自然人投资的公司;住所在本市市区(除海曙、江东、江北)的企业集团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在宁波市区设立的分公司、分支机构(金融、保险、证券类分公司、分行除外);投资总额低于1亿美元的新设外商投资企业(住所在海曙、江东、江北区以及商务部批准的除外);外商投资的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有限合伙以及限制类、投资类企业除外),以上五种情况,企业可在所在的县区工商分局登记。
另外,宁波工商注册将新增身份证自动采集系统,应用信息技术手段,通过读取身份证原件自动完成股东等自然人身份信息的录入,提高身份信息录入的速度,还能防止虚假身份证的使用,预计5月1日开始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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