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浙江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在杭州召开。会上,《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草案)》的审议报告,获得了很高关注度。
计量监督,一个看上去如此专业的词语,似乎与我们的生活没有太大的关系。
回想我们一天的生活,拨打一个电话,会产生计时消费;停车吃饭,会产生计时消费;“菜篮子”、“米袋子”是百姓生活最平常的部分,衡器准不准,有没有缺斤少两,也得看着电子秤说话。
因此,浙江需要有一部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民生计量法。
由于目前《条例(草案)》仍然在初审阶段,省人大将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并做深入调研后,再修改完善相关条款。
焦点一:通信计费设备由谁来监管
手机信息时代,手机信息费产生的网络流量,通话费用计算如何检测,对普通消费者来说就是雾里看花的状态,不知道怎么算,也算不清。
草案第二十八条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所使用的通信计费设备、系统定期进行检测,保证通信计费的准确,明示通信业务计费单位和计费结果。
这条规定,也引起了争议。一些地方、部门和人大代表提出,作为消费者关注的热点之一,草案第二十八条中没有提到让权威公正的第三方来检测通信计费设备,这样显然缺乏公信力。
为了更好地审议这部地方性法规。会前,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便组织听取了相关情况汇报,并开展了调研,形成了审议报告。省人大在之前的调研中了解到,目前我省对通信企业所使用计费设备、系统的检测工作,除公用电话计费器可由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强制检定之外,都是由国家工信部指定其部属检测机构来完成的,行为属于内部检测。
报告中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和通信行政主管部门对于今后由谁来对通信计费设备、系统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管这一问题各执一词,未能达成一致。
计量行政主管部门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要求加强并实施对语音通信、数据通信计费等计量行为的监管,对所有用于贸易结算的通信计费设备、系统等计量装置实施强制检定。
通信行政主管部门则认为,通信计费设备、系统不是一个独立的计量装置,对其开展检测关系到电信网络的安全、可靠和畅通,根据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通信计费设备性能的质量监督和检测工作应由通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进行。
焦点二:水表、电能表、燃气表、热能表
安装前实施首次强制检定
电表水表,与生活的开支相关。
草案第二十五条规定,直接用于贸易结算的水表、电能表、燃气表、热能表,应当在安装前实施首次强制检定,经检定合格后,方可安装并投入使用。首次强制检定由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的经营者提出申请。
草案中还提到,房产交易中的面积测量应当按照计量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用于面积测量的计量器具应当经周期检定合格。
随着社会的发展,机动车辆越来越多,加油站的监管也越来越受到重视。加油(气)站成品油(气)零售经营者应当保证计量器具和成品油(气)零售量的准确,明示计量单位、计量过程和计量器具显示的量值也在草案中提出。
焦点三:如何杜绝买卖中的缺斤少两
集贸市场、各类商场和超市的计量器具准确度是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为了减少缺斤少两的猫腻事件,对此实施有效管理,条例草案也作了相关规定,交易商品的时候,经营者应当标明法定计量单位,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计量器具,如果发生缺斤少两的事件,将面临一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而各类农贸市场、商场的举办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让公众无偿使用公平秤等计量器具,并且申请周期检定。
一些地方和部门认为,相关规定处罚力度还是不够,如集贸市场存在电子秤通过设置密码来作弊的情况,按现规定处罚力度还是偏轻,难以制止这种行为。
都市快报 记者 黄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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