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建立社区责任医生助理制度 成社区医生好帮手
2013年03月27日 10:41:25
浙江在线03月27日讯 前天上午,普陀区卫生局新招聘的22名社区责任医生助理(卫生保健员),在区卫生进修学校开始了3个月的集中培训。
3个月后,经考核合格,他们将拿到卫生保健员培训合格证书,并纳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同工编制,成为社区责任医生的好帮手。
记者从普陀区卫生局了解到,为解决海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技术力量薄弱、人才匮乏、群众看病难等问题,区卫生局确定为社区责任医生配备22名助理,即建立社区责任医生助理(卫生保健员)常驻制度,确保海岛群众享受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满足群众医疗服务需求。
根据规定,社区责任医生助理常驻原则上以海岛服务人口较少的悬水小岛和偏远村庄为主。社区责任医生助理由社区推荐或乡镇范围内招聘。社区责任医生助理需具备相应的基本条件,其中,男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要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沟通能力好,责任心强,并有一定的电脑操作技能。社区责任医生助理在社区责任医生的指导下,配合开展相关的卫生保健服务工作,但不得直接从事医疗诊治活动。在建立社区责任医生助理制度后,普陀区的社区责任医生巡诊制度或社区责任医生驻村制度将得到进一步完善。目前,普陀区对服务人口不足500人的社区(常住人口),由社区责任医生进行定期下村巡诊,原则上每周不少于2个半天。对服务人口大于500人(常住人口),实行责任医生长期驻村坐诊。区卫生局在重新核定社区责任医生人员编制时,将尽量向海岛乡镇倾斜。
来源:
舟山网
作者:
刘浩 乔波
编辑:
施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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