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01日讯 据高速交警部门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一季度台州境内高速公路共发生事故1500余起,其中追尾事故1000余起,平均每3起事故中就有2起是尾随相撞。而去年清明三天小长假期间,追尾事故所占比例更高,台州高速发生的140起事故中,有125起是尾随相撞,比例接近90%。
今年清明小长假放假时间为4月4日至4月6日,由于受高速公路免费通行影响,车流量必将出现大幅度上升现象。
为了避免各类惨剧的发生,高速交警从导致追尾事故的主客观两方面原因入手,深入剖析追尾事故发生的根源,为广大驾驶员朋友提供一些防范和规避的措施。
导致追尾事故的原因有这些
一、主观方面的原因是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
1、超速行驶。俗话说,十次事故九次快。有研究表明,车况良好的汽车若以100公里/小时的速度行驶,在驾驶员发现危险或者紧急情况后,踩下制动踏板前所走过的距离约为48米左右,而时速100公里的汽车从制动开始到完全停止,还需要行驶40米。如果车辆速度更快,跟车距离不足100米,前方一旦有情况,势必容易造成追尾。
2、疲劳驾驶。疲劳驾驶会使驾驶人的反应速度喝判断能力大大下降,驾驶人对于与前方车辆应保持的安全距离估计也会失常;甚至有的驾驶员在开车时就睡着了,闭着眼睛、把手放在方向盘上,放任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达到这种不可思议的地步,发生追尾事故就在所难免了。
3、带情绪驾车。有些情况下,驾驶员既没喝酒,又不是疲劳驾驶,只是碰到了一些令自己不开心的事,一时想不通,引发情绪失控,很容易处于激怒状态,从而导致控制力失常,于是就猛踩油门,引发追尾事故。
4、驾车时注意力不集中。如驾驶时闲谈、饮食、吸烟、拨打手机,查看导航仪表或观看沿途风景等,这些行为都容易在高速公路上的引发追尾事故。
5、不按规定停车。夜间行车时,如果发生故障、燃料用尽或者迷失方向找路等意外情况时,车辆随意停靠,不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也不设置警告标志,这无疑就为后方的来车设下一枚地雷,后车驾驶员势必难以发现前方的停车,从而导致追尾事故的发生。
二、客观方面的原因是引发追尾事故的外界因素。
1、车辆尾部灯光故障、车身无反光膜。高速公路夜间发生追尾事故明显高于白天。在夜间,许多大型货车由于线路故障或尾灯缺失,不按规定粘贴反光膜,导致车辆尾部没有任何警示标志,等到后方车辆发现情况时,根本来不及采取避让措施。
2、车辆超载导致低速行驶。超载车辆为逃避处罚,通常会选择夜间上高速行驶。经过改装以后,超载货车的各项安全性能都下降,原来的动力难以保证其在超载状态下按正常的时速行驶,如果遇到一些上坡处,尾部会冒出浓浓的黑烟,时速通常只有10—20公里/小时,这相对于后方正常行驶的小轿车形成了较大的速度差,很容易造成追尾事故。
3、恶劣天气诱发事故。每逢雨、雪、雾天,高速公路能见度低,路面湿滑,制动距离长,驾驶人稍不谨慎便容易导致车辆失控或是不能及时发现前方车辆,来不及刹车而导致追尾事故发生。
如何防止高速公路驾车追尾?
追尾事故的危害后果是相当大的,一般是后方车辆上的人员、财产要遭受巨大的损失,甚至要付出生命的代价。预防此类恶性事故,除了交管部门积极应对以外,从驾驶员主观方面来着手是预防追尾事故的主要措施。
1、不疲劳驾驶。疲劳驾驶在夏季相对高发,时间主要集中在凌晨和中午,这是引发高速公路追尾事故的主要原因。因此行车时务必要保持旺盛的精力、清醒的头脑。
2、不超速行驶。超速行驶时,驾驶人对速度的判断能力下降,对空间的认识能力减弱,不能全面、正确感知车内外的变化。超速行驶的车辆操作稳定性降低,制动距离增加,各项安全性能急剧下降,轮胎极易老化和变形,从而引发爆胎事故。
3、定期检查刹车和尾灯。通常每周就要检查一次汽车的安全设施,保持刹车和尾灯的性能完好,可以大大降低追尾事故发生的概率。尤其是要上高速跑长途之前,出发前必须检查,这是起码的要求。
4、隧道入口处踩踩刹车。高速公路隧道入口事故频发的原因,主要与光线的急剧变化有关,尤其是晴朗的天气条件下,隧道内外光线明暗差别更大,驾驶人突然驾车进入暗环境之后,人眼有一个适应的过程,俗称“暗反应”,就像钻入一个令人恐慌的“黑洞”。这个过程持续时间约2秒,车辆正常时速的行车距离为五六十米,如果前方车辆尾灯不亮,就很容易发生追尾事故。
5、出行前了解天气情况,尽量避开雪、雾等恶劣天气上高速。实在不可避免时,一定要开启雾灯或双跳灯,控制车速加大车距,不要急踩刹车,合理使用喇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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