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已经推出近两个月,据《中国经营报》日前报道,人社部和全国总工会已就此展开实际行动,但与外界期待的全面推进改革有所不同的是,收入分配改革的推进方式是“先易后难、逐步推进”——优先着手提高基层员工的收入,而饱受诟病的央企高管收入则被暂时搁置。
都说现在的改革进入了“深水区”,无疑,收入分配改革就是“深水区”改革的一个重头戏,老百姓对此企盼已久,社会舆论对此呼吁已久。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GDP高速增长,社会财富大量积累,但在快速发展过程中,不同阶层、群体、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分配失衡,差距越拉越大,损害了社会公平和正义,当此之时,这个问题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不管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的出台,还是人社部和全国总工会展开实际行动,都是令人期待的可喜之举,说明收入分配改革已经正式拉开帷幕。
收入分配改革怎么改?大体来说就是“提低”、“扩中”、“控高”,即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扩大中等收入人口比例,调控高收入者的收入。这三个方面是相辅相成的,不宜单腿走路,只有调控高收入者的收入,才有望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进而扩大中等收入人口比例。据全国总工会相关人士证实,“近一段时间,将派各地工会与地方各级人大携手,用法律、法规的形式提高基层员工收入”,这对于低收入者来说显然是一大利好消息。但是,饱受诟病的央企高管收入为什么被暂时搁置?改革遵循“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按说没什么问题,但改革央企高管的收入为什么成了一大难题?这个问题不解决,收入分配改革又怎能取得预期成效?
昨天有另一则新闻引起热议:一份名为《兰州石化党委办公室2011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的文件显示,在名单上的52人中,兰州石化为其缴存公积金超过9万元的有10人,缴存额最高的达到12万元,平均每个月1万元。这份公积金账本着实让人咋舌——每年缴存公积金12万元,比绝大部分国人的年收入还要高!兰州石化是中石化的分公司,中石化是中央企业,是属于全体国民的企业,其高管凭什么如此占有老百姓的财富?这样的收入明显不合理、不正当,凭什么不能立即改革之,还要“暂时搁置”到何时?
央企高管收入畸高并非兰州石化一例,而是一种普遍现象,不仅破坏了社会公平,而且让民众产生强烈的被剥夺感——要知道,不仅央企财富属于全体民众,而且央企的高利润同样来自民众的腰包,比如正是油价畸高让中石化获利丰厚。
收入分配改革“提低”很有必要,但“控高”同样很有必要。“控高”确实要比“提低”更难,但是,作为“深水区”改革的一个重头戏,收入分配改革就得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拿强势群体“开刀”,敢于打破不合理的既得利益。能不能做到这一点,不仅考验着有关方面改革的诚意,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收入分配改革的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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