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4月1日讯今天上午,省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舟山群岛新区建设的若干意见》。
省委书记夏宝龙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委政研室负责人关于政策意见稿起草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审议。
政策意见明确了舟山群岛新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舟山群岛新区管理体制,赋予其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全方位深化对外开放,加快建设舟山港综合保税区,加快探索建立自由贸易园区和自由港区;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争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和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健全海洋金融支撑体系,创新新区投融资体制;保障用地用海和岸线有效利用、集约节约,创新土地利用管理模式,有序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强化海洋科技创新驱动,打造海洋人才高地;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重要基础设施项目投资支持力度;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建立海域、陆域、岸线和产业“四位一体”的环境管理体系;创新海岛社会管理,建设群岛型花园城市,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工作合力,形成全社会支持舟山群岛新区发展的良好氛围。
省委常委会强调,要充分认识建设舟山群岛新区的重大意义,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精神,凝聚全省之力,坚持实干苦干,落实政策举措,加强政策创新,加快新区建设发展。在实际工作中,要全面落实推进新区建设的各项政策意见,进一步挖掘政策潜力,提高政策含金量。只要有利于新区科学发展的,都要大力支持;只要新区建设发展需要的,都要积极保障。全省上下要切实拧成一股劲,支持舟山群岛新区真抓实干、破题开局,加快开创舟山群岛新区建设的宏图伟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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