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03日讯 从诸永高速温州古庙出口下高速,往永嘉沙头镇方向走一段,在西垟村口,路边一幢依山而建的独体别墅,很是显眼。
村里人都知道,这是村支书陈丐科新盖的房子,且对外宣称这块地,是诸永高速公路建设时拆迁安置的。
然而,村里却又流传着关于这幢别墅的疑问——陈丐科没有房子被拆迁,怎么会有安置?
前天下午,温州市永嘉县纪委通报了沙头镇西垟村村支书陈丐科违法建房一事的调查处理情况,认定他伪造安置协议违法建房,予以免职,再立案调查;
另外,对违法建设存续期间的责任人沙头规划所所长周建斌、沙头国土资源管理所原所长(现任该县国土局土地登记中心主任)李建敏,也予以免职等。
陈丐科盖的这幢独体别墅,依山而建,面积近千平方米,高墙铁门,颇具气势。
然而,在当地流传的说法却是,陈丐科自称手中有房屋拆迁协议,才盖起了这幢别墅,但实际上他在村里的房子,根本没拆迁,所谓安置协议书也是伪造的。
一名知情人士称,一年多前,有人曾就这件事向当地相关部门投诉,但之后无下文。
不过,公开资料显示,去年8月,在收到投诉后,永嘉县住建局曾介入调查这件事,结论是:陈丐科建的房子属诸永高速公路拆迁安置房,并非无任何手续的违法建筑,不过经现场勘查存在少批多建的情况。
何谓“少批多建”?永嘉县住建局沙头规划所相关负责人曾告诉媒体,陈丐科提供了一份安置协议,安置地为西垟村山坎,安置用地两间,建筑占地面积91平方米,高三层。但他们调查后发现,该别墅实际建筑占地面积超出了协议安置面积,属于少批多建,且建房未经规划、国土部门审批。
对于上述问题,沙头国土资源管理所(下称沙头国土所)相关人员也曾表示,陈丐科手里有安置协议,不过存在少批多建和占用农田等情况。
问题是,如今仅仅是“少批多建”等问题,为何村里一直流传陈丐科“伪造安置协议书”这一情节呢?
上述知情人士称,沙头规划所和沙头国土所认定这幢别墅属拆迁安置,依据仅来自陈丐科本人提供的一份安置协议书复印件。
问题是,“诸永高速公路永嘉段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格式统一,共有8页,而陈丐科向沙头规划所提供的协议书复印件,却只有第四页和第五页。
其中,第五页是一份与沙头镇政府签订的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甲方为沙头镇人民政府,乙方为陈丐科。
到了沙头国土所那里,陈丐科提供的安置协议书,虽然还是第四页和第五页,但奇怪的是,这里却没有填写甲方和乙方了。
一份协议书的复印件,为何会印出了两个版本?
实际上,鉴别这份安置协议书的真伪很简单,只要到永嘉县城的诸永高速公路永嘉段工程建设指挥部,查一下档案就清楚了。
没想到,这里又现疑云:在诸永高速公路永嘉段工程建设指挥部档案室,记者是在有关沙头镇北山村的档案中,才找到了陈丐科的“诸永高速公路永嘉段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存档,而不是西垟村。
不仅如此,这份编号为“BS-附-2”,共8页的协议书中,第一页就注明,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方式分货币补偿安置、地基调换安置两种,乙方陈丐科的安置方式为货币安置,补偿金额为1171元。
第二页是房屋的基本情况及补偿金额。协议书上只注明附属物补偿金额1171元,并没有具体涉及房屋拆迁的内容。
更诡异的是第五页,存档的协议书上,并未填写内容,上方还盖着“此页空白”的印章,落款处盖有沙头镇人民政府和法人代表的印章。
第八页是附属物,这里注明项目为地基,面积为58.52平方米,补偿单价为每平方米20元。
该指挥部工作人员说,这份协议书说明,陈丐科没房子被拆迁,涉及的只有地基,而地基可能没有相关合法手续,因此只有货币补偿。档案里保存的协议书应与当事人手里的协议书一致,如果有出入就可能是假的。
至此,伪造安置协议书疑云,渐似清晰。
诸永高速公路永嘉段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相关条款中写明,协议书一式七份,当事人及指挥部各执正、副本一份,乡镇高速办、县房管局、县国土资源局各执一份。
当地一村民说,这么多部门都有该协议书的原件,但规划、国土部门非但没查出陈丐科手中的拆迁安置协议书存在问题,还让一份缺页的协议书复印件,通过层层关卡,这到底是怎么了?
相关资料显示,2009年3月,沙头国土所曾向陈丐科发放《停建通知书》,认为其在未取得合法审批手续情况下建房。然而,该通知书最终也成了一纸空文,人们见到的,依旧是别墅最终完工。
“少批多建”还是“伪造安置协议书”?
安置协议书疑点重重
纪委介入调查
多名责任人被免职
这件事,最终引起了永嘉县纪委等部门重视。
经该县纪委查实,陈丐科在2008年12月至2009年9月期间,在西垟村山坎处违法修建了三间房子,占地面积960.8平方米,建筑面积401.4平方米。这幢违法建筑未经永嘉县住建、土地部门批准。在建设过程中,陈丐科为规避管理,伪造拆迁安置协议书。
根据调查事实,该县纪委认为,沙头规划所、沙头国土资源管理所和沙头镇西垟村党支部书记陈丐科犯有以下错误:
一是沙头镇西垟村党支部书记陈丐科未经住建、土地部门批准,在耕地(部分为林地)上违法建造建筑物,且为规避监管,伪造拆迁安置协议书隐瞒事实真相。
二是沙头规划所、沙头国土资源管理所对陈丐科提供的伪造安置协议书审查把关不严,对违法建设监管不力,对信访件答复不及时。
根据事实情况,该县纪委对相关责任人分别做出以下处理:
1、责令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依法拆除违法建筑;
2、违法建设存续期间的责任人沙头规划所所长周建斌、沙头国土资源管理所原所长(现任该县国土局土地登记中心主任)李建敏予以免职,有关责任人再进一步调查处理;
3、沙头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原经办人员陈红卫予以书面效能告诫6个月;
4、违法建设案件当事人沙头镇西垟村村支书陈丐科予以免职,再立案调查处理;
5、沙头镇规划所原所长朱清任因另案已于2011年被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原经办人员黄宇亮已调离永嘉,另予追究;
6、其他责任人员待查明全部事实后,视情予以责任追究。
目前,该县国土局已对此案调查结束,向陈丐科发去了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和限30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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