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花一般的少女生命,一段本该绽放的灿烂青春,却因误信一句“勒颈使人产生快感”的网络信息而消失殆尽。4月1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一起故意杀人案,被告林某因勒颈致好友李某死亡而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林某和李某都是来自江西的90后,两个小姑娘是邻居,从小关系就很亲密。高中毕业后,两人又一起来到宁波打工,在工厂附近租了一间不大的房子同住,两人平时形影不离,总是一起吃、一起睡。
去年9月的一个周末夜晚,林某在用手机上网时,无意中看到了这样一条信息,信息中简述了几种不为人知的易令人产生快感的方式,其中有一句便赫然写着,“用绳子勒脖子会让人产生快感”。
无聊中的两人当即对这句话产生了兴趣,李某随即提议可以轮流尝试玩这一“游戏”。两人翻找出一条裙带作为勒颈工具,并商议决定若受不了了便当即停止勒颈。随后,两人面对面躺在床上,一起缓缓将裙带缠绕在李某的颈部。随着裙带渐渐绕紧,李某依然没有表示出任何异样的感觉,林某便慢慢帮其将裙带越勒越紧。
几分钟后,李某开始大声呼救,她一边挥舞双手挣扎,一边尽全力呼喊着“救命”。房间里关着灯,李某的反应又有些突然,怔愣之下,林某只是松开了紧拉裙带的双手,却没有帮李某解开裙带。“我以为她找到快感了”,林某这样描述自己当时的直觉反应。
李某的呼救引来了周围居住的邻居,当他们在窗外询问是否发生何事时,慌乱中的林某只声称是李某在说梦话,让众人不要担心,邻居们便也散去了。
邻居散后,林某蓦然发现李某已经不动了。她紧张地推了推李某,李某依然没有动静。这下林某真的慌了,她轻声地不断呼喊李某的名字,又不停尝试各种她能想到的救命方法,可是,李某只是静静地躺在那里,纹丝未动。
原本只是想“玩游戏”,一条鲜活的生命却这样突兀地消逝在自己眼前,林某害怕了、后悔了,想到可能因此承担的后果,她找出了一把刀,对着自己的手腕割了下去……
鲜血的流失让她渐渐昏迷。天初亮时分,林某却慢慢苏醒了过来。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她突然为自己割腕的行为后悔了,她不知道自己的父母要如何面对,不知道自己怎么对得起死去的李某,想到自己犯的错误,虚弱中,林某还是拨打了同事电话求救。之后,她又相继拨打了110和120电话求救。
林某被医院救了回来,李某的法医鉴定书上却清晰写上了“系外力作用颈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林某被抓捕归案。庭审时,她多次说道,“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真的没有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
办案法官认为,林某明知勒颈会造成死亡后果,仍以衣带勒颈的游戏方式帮助被害人寻求刺激,当被害人呼救时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施救,造成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主观上具有放任死亡结果发生的故意。法官表示,年轻人往往喜欢追求刺激,但是这种误信网络谣言,以生命为代价去追求所谓的刺激,以致酿成悲剧后悔莫及,值得人们,尤其是年轻人引以为戒。
鉴于林某的自首情节,以及其亲属积极代为赔偿李某家属经济损失、得到李某家属一定程度谅解的情节,法院最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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