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经济开发区“三改一拆”行动方案出炉
2013年04月07日 14:25:51
浙江在线04月07日讯 “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建设的建筑;未取得相关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相关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建筑;违反公路、防洪等有关法律法规建设的建筑。涉及以上三类均为违法建筑,予以改造或拆除。”近日,丽水经济开发区“三改一拆”行动方案出炉。
据了解,2013年至2015年全省将深入开展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改造和拆除违法建筑(简称“三改一拆”)三年行动。
根据方案,开发区第一批2013年底前完成5万平方米,其中水阁街道4万平方米,富岭街道1万平方米;第二批2014年底前完成;第三批2015年底前完成。
《实施方案》明确开发区各街道党委、政府为“三改一拆”实施主体;建规局为“三改”实施主体;规划、国土资源等执法部门为执法主体;政治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违法违规党员干部或公职人员进行处理;新闻中心负责宣传发动工作;工商分局负责清查利用违法建筑进行经营的单位;公安分局做好治安和安全保障;涉及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供电、供水、供气等单位做好配合。
开发区“三改一拆”行动,将做到拆违与改造相结合、拆违与工作推进相结合、整治与提升相结合、点与面相结合、政策研究与处理矛盾相结合、“违必拆”与“己先拆”相结合、加强领导与监督管理相结合、加强力度与健全台账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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